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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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否
中标候选人公示提交
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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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项目编号 | HJSGC2023G018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99-123*****586******B-********-******-5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歙县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3-04-14 16:03:51 | 浏览次数 | 0 |
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受歙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歙县练江流域受污染耕地污染源治理及安全利用项目(HJSGC2023G018)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04月13日09时3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歙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投标人 | 名称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湖南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 | / | |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蒋王庙8号(联合体成员: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路59号) |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创新产业园二期F5号楼17层(联合体成员: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环保中路188号13栋603、南京市北京东路71号) | / | ||
资料公示 |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 安徽国祯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 | / | ||
投标费率(结算系数) | 94.37% | 86.77% | / | ||
工期(交货期) | 建设期(含设计周期)22个月,污染源治理工程运维养护周期48个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跟踪监测2年 | 建设期(含设计周期)22个月,污染源治理工程运维养护周期48个月,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跟踪监测2年 | / | ||
质量标准 | 依据项目入库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表及初步设计(一期)和初步设计(二期)质量要求:1、污染源治 理工程质量要求:(1)芳塘、鲤鱼塘进出水和项目区农田的灌溉水中重金属含量达到《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2)重金属污染底泥得到安全处置。2、受污染耕地 质量要求:农产品符合项目目标要求,污染农用地得到安全利用,详见项目初步设计(一、二期)考核目标。达到项目申报时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的验收。 | 依据项目入库实施方案和绩效考核表及初步设计(一期)和初步设计(二期)质量要求:1、污染源治 理工程质量要求:(1)芳塘、鲤鱼塘进出水和项目区农田的灌溉水中重金属含量达到《农 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2021);(2)重金属污染底泥得到安全处置。2、受污染耕地 质量要求:农产品符合项目目标要求,污染农用地得到安全利用,详见项目初步设计(一、二期)考核目标。达到项目申报时项目绩效目标考核表要求并通过第三方效果评估单位的验收。 | / | ||
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 | / | / | ||
服务要求 | / | / | / | ||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业绩:松滋市新江口镇农田(蔬菜基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程 | 业绩:松滋市沙道观镇重金属污染工业地块及周边农田土壤修复治理EPC项目 | / | ||
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总负责人:龙涛 | 总负责人:王寅 | / | |
相关证书名称: | 总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研究员职称证书 | 总负责人:环境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 | / | ||
证书编号: | / | ||||
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 | / | /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环境工程设计(污染修复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 /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还应当公示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
招标人 | 名称 | 歙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 | 歙县徽城镇紫阳路36号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潘先生,0559-*******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
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天都大道天都大厦1301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潘工 ,0559-******* | ||||
公示时间 | 2023年04月14日 -2023年04月17日 | ||||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0559-******* | ||||
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歙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0559-******* | |||||
备注:1、依据《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提交。 |
招标人:歙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黄山国华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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