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社会安保力量值守服务中标结果

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社会安保力量值守服务中标结果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社会安保力量值守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融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中路2号47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融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金额(元)
1安全服务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社会安保力量值守服务采购项目拟为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社会安保力量值守服务采购 项目供应商一名。1、看护服务人员年龄男 50 周岁以下,身高 1.68 米以上;女性 45 周岁以下,身高1.5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质良好,无心脏病、高血压等疾病,五官端正,无纹身;2、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责任心,思想品德好,业务能力较强,工作踏实、稳定可靠;3、看护服务人员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前科,无精神病史、强制隔离戒毒记录、被开除公职记录、被开除军籍记录等不良记录; 以下人员不得拟派至本项目:(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和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看护服务人员需经安保培训机构进行专业的安保培训,取得培训合格的看护人员方可上岗。(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1年(服务起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次服务时长以采购人当次实际通知为准)。1、全体安保人员在执勤中必须坚决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确保万无一失。2、熟悉采购人活动场地地貌环境、区域划分和路线走向,遇突发情况及时上报。3、工作中确保看护对象安全万无一失,防止看护对象脱逃、自伤、自残等情况发生。4、安保人员上岗时应按要求统一穿着各供应商配发的制式服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佩戴供应商配发的防护装备及相关装备。工作期间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头发要整洁,男性保安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蓄胡须。所有安保人员不得染发、染指甲、刺青,不准戴首饰、不准戴有色眼镜。5、执勤期间严禁睡觉、玩手机、互相聊天、看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且严禁脱岗、漏岗、迟到、早退等。6、安保人员不得泄露工作中所接触的任何工作。47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兵(采购人代表)、刘威、凌华碧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0.8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 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400 服务电话:**********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二、本项目备案编号为: 510*****210*********[2023]*****

三、监督单位: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联系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中街117号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50.00万元。

五、由于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问题,系统只能录入成交总金额,不能录入成交单价,本项目是按单价进行采购招标。以上公告第四项录人的成交总金额为根据成交供应商所报单价预估的成交总金额值,本项目成交价格为: 19.00元/人/小时。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公安局龙泉驿区分局(本级)

地址:龙泉驿区龙都南路205号

联系方式: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嘉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桃都大道中段888号1栋5单元12层5号

联系方式: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饶先生

电话:028-********

四川嘉世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社会安保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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