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中标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中标
项目名称: |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 | ||
项目法人: |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 项目地址: | 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内 |
立项批文名称: | 此项目无立项批文信息 | 项目审批单位: | 此项目无立项审批单位信息 |
监督部门: | 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2-10 11:25:25 |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1.4 招标人: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1.5 项目业主: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1.6 资金来源: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2次)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3BFTGZ*****
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BFTGZ*****
2.5 建设地点: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内
2.6 建设规模: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对单体总建筑面积约3万平方米的现有厂房进行洁净厂房改造设计和施工。厂房5层,总高23米,最大单跨9米。
2.7 合同估算价: 2000万元
2.8 计划工期: 360天
2.9 招标范围: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竣工验收、移交、人员培训、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服务,并包含履约期间成果报审、施工手续审批、评审等所有工作和费用。
(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等所有设计。其中专项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彩钢板隔断和吊顶、门窗、洁净空调系统、洁净通风系统、洁净用电系统、洁净消防系统(按图纸规范要求实施,烟感、排烟系统、喷淋系统、消防栓新建及改造、洁净地面工程、洁净给排水工程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
(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其他说明:招标文件、补疑、原厂房设计文件、补充答疑等招标资料,配合招标人进行项目报规、报建、报审,并提供所需资料及设计图纸,由投标人承担相关费用。
2.10 项目类别: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洁净厂房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如联合体投标可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注:洁净厂房也叫无尘车间、洁净室(Clean Room),是指将一定空间范围之内空气中的微粒子、有害空气、细菌等污染物排除,并将室内温度、洁净度、室内压力、气流速度与气流分布、噪音振动及照明、静电控制在某一需求范围内,而所给予特别设计的房间。亦即是不论外在的空气条件如何变化,其室内均能具有维持原先所设定要求的洁净度、温湿度及压力等性能的特性。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1.5 财务要求:无。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03月21日00:00至2023年04月10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 称“电子服务系统”) 查阅招标文件, 如参与投标, 则须在本条第 4.1 款规定的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 17 :30,节 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 (交易系统运营单位公布的电话) 。 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0551-********、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4月10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0日10时00分
8.2 开标地点: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
项目编号:2023BFTG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1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4月13日
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洁净厂房EPC项目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构美生态景观有限公司与中安政楷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黑森林设计股份公司联合体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2459号国贸天悦花园C1幢办公楼19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仟柒佰肆拾万元整(¥********.00 元)
质量:合格
工期:360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第二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无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建设一批
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省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阜阳市阜阳合肥现代产业区合肥大道8号
联系人: 芮义伟
联系方式:055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项目负责人:阮路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4月14日至2023年04月17日17时30分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4日
0天0小时13分54秒
标签: 房E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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