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胜丰村丰胜合作社634.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标结果

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胜丰村丰胜合作社634.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中标结果

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胜丰村丰胜合作社634.34亩土地经营权流转
项目编号:*********A********
产权类型:土地经营权
流转方式:出租
流转期限:4年 6月
乡镇(街道):圆陀角旅游度假区
村(社区):胜丰村
组别:
公示日期:2023-04-17

产权信息
登记日期:2023-03-28
所有权人: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权证编号:权证年限:
是否续租:否
项目描述:一、基本情况 2019年胜丰村村委会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入股面积634.34亩。土地面积组成部分为机耕路面积22.35亩和其余可耕作面积611.99亩。 地块共分两个区域:一是胜丰北路以南区域地块,可耕作面积250.76亩,土地围埂及平整、一体化泵房2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井、移动泵车、机耕路,相关电力设施设备,农用仓库及烘干房(不含烘干用设施设备)、晒场。二是胜丰南路两侧区域地块:可耕作面积361.23亩。土地围埂及平整,相关电力设施。 植保机1台,水泵23只。 二、竞拍建议 根据《关于转发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受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委托,胜丰村村委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平台,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主体。现提交党工委讨论。 1、合作经营项目面积数。634.34亩(入股面积数)。投标方须自行勘查现场,招标方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内容的缺漏项等而减少相关费用。 2、管理费。180元/亩/年。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6万元。签订完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期满后,根据中标方信誉、合同期期满后的地块与合同前的地块原状完整度一致等如无履约纠纷情形,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4、成交原则。保底最低价格为720元/亩/年。加价幅度20元/年/亩。 5、合作经营期限。计划总时间为四年六个月。本次地块合作经营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23年6月1日开始(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等小麦成熟收割后算);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于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1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6、土地租金及管理费。中标方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投入,包括生产资料、人工、机械以及种植、销售、劳务、税金、利润、复耕等为完成该合作经营的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缴纳全年土地租金及管理费。逾期,视作放弃,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 7、同等金额下,户籍在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的农户最优先,在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现有1000亩以上稻麦种植经营规模者次优先。
交易面积:634.34亩
项目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流转用途:粮食生产
补充说明:8、设施设备。 (1)专用设施设备。农业仓库烘干房及晒场、植保机、水泵、一体化泵房、低压输水管道、移动泵车、电力设施设备、灌溉井等。该设施只能用作于农业生产,不得他用。中标方承担设施使用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包括机械、用电、交通安全,农业种植经营安全,第三方人身和自身安全等)。中标方如需修缮、改造,费用自理,须经招标方同意。获准修缮、改造的建筑物所有权、处置权皆属于招标方,中标方不得自行转让、拆除,也不得于合同期满后继续使用。 (2)公用设施。沟河、沟涵、路下涵、田间道路、机耕桥、防护林绿化等设施都为园区、村集体所有。中标方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对公用设施造成的损坏,须负责维修。中标方在接到招标方发出的修理(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的,招标方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整改),费用由中标方承担。中标方未在规定时限内,交纳维修(整改)费用的,招标方收回土地经营权,直至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9、注意事项: (1)地块中种植作物为粮油作物。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不得搭建大棚(政府项目除外)。一经发现中标方种植非招标方同意种植的种植作物、私自搭建大棚,中标方接到整改通知后,须在10个日历天内完成整改。逾期,视作同意招标方清理违约种植的种植作物、清理私自搭建的大棚等。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招标方收回合作经营权,扣除余下的土地租金、管理费,直至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2)合同到期后,中标方必须立即将经营的土地、设施设备等交还甲方,逾期视作主动放弃合作经营范围内的农作物等物品。 (3)中标方应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中标方及其雇佣的人员出现的一切问题,所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责,与招标方无关。 (4)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方不得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或依法依规设定抵押。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擅自流转土地经营权或进行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招标方有权依法依规收回土地经营权,并根据自身损失程度要求中标方赔偿一定的损失。同时,罚没履约保证金,扣除余下的土地租金,直至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5)因中标方管理不善、发生重大质量或发生安全事故、或擅自停业歇业,严重影响社会公共利益或造成不良影响的,招标方有权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直至依法依规收回土地经营权,罚没履约保证金,扣除余下的土地租金、管理费,追究中标方法律责任。 (6)各类对新型合作农场的补贴归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所有。
是否涉及农户土地:是承包权人:陆卫安、陆琴等经营权人:
权属类型:集体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名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他项权利人:
项目审查信息项目审查表:项目审查表1.jpg项目审查表2.jpg项目审查表3.jpg项目审查表4.jpg项目审查表5.jpg项目审查表6.jpg项目审查表7.jpg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表:会议记录1.jpg会议记录2.jpg会议记录3.jpg村民代表意见.jpg

流出方信息
单位名称/姓名:江苏省启东圆陀角旅游度假区胜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138*****128
被委托人信息
姓名:
联系电话:
评估信息
评估机构:
评估基准日:
评估值:

标段信息
标段编号:1流转期限:4年6月
标段描述:一、基本情况 2019年胜丰村村委会根据上级要求,成立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入股面积634.34亩。土地面积组成部分为机耕路面积22.35亩和其余可耕作面积611.99亩。 地块共分两个区域:一是胜丰北路以南区域地块,可耕作面积250.76亩,土地围埂及平整、一体化泵房2座,低压输水管道,灌溉井、移动泵车、机耕路,相关电力设施设备,农用仓库及烘干房(不含烘干用设施设备)、晒场。二是胜丰南路两侧区域地块:可耕作面积361.23亩。土地围埂及平整,相关电力设施。 植保机1台,水泵23只。 二、竞拍建议 根据《关于转发南通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的通知>》要求,为加强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受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委托,胜丰村村委拟通过江苏省产权交易平台,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确定启东市丰胜农作物专业合作社合作经营主体。现提交党工委讨论。 1、合作经营项目面积数。634.34亩(入股面积数)。投标方须自行勘查现场,招标方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内容的缺漏项等而减少相关费用。 2、管理费。180元/亩/年。 3、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20.6万元。签订完合同后投标保证金转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期满后,根据中标方信誉、合同期期满后的地块与合同前的地块原状完整度一致等如无履约纠纷情形,一个月内结清(不计息)。 4、成交原则。保底最低价格为720元/亩/年。加价幅度20元/年/亩。 5、合作经营期限。计划总时间为四年六个月。本次地块合作经营期限为一年,计划自2023年6月1日开始(具体以合同约定的开始时间为准,等小麦成熟收割后算);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于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后1个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6、土地租金及管理费。中标方负责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所有投入,包括生产资料、人工、机械以及种植、销售、劳务、税金、利润、复耕等为完成该合作经营的项目所涉及的所有相关费用。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缴纳全年土地租金及管理费。逾期,视作放弃,同时扣除履约保证金。 付款方式为转账付款。 7、同等金额下,户籍在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的农户最优先,在圆陀角旅游度假区现有1000亩以上稻麦种植经营规模者次优先。
交易面积:634.34亩
报名费:¥0
保证金:¥******
预期价格:小写720元/年/亩
交易方式:在线自由竞价 正向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成交情况:成功成交日期:2023-04-12
成交人:乔宝艮成交价:小写 720.00 元/年/亩
成交(合同)总金额:小写 2,055,261.60 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旅游度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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