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230*****

二、项目名称:诉讼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成都铂联科技有限公司 成都市武侯区聚龙路68号1栋6层83号 95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

服务类(成都铂联科技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 法律服务 诉讼服务外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及规范的要求,对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服务进行外包。 对武侯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各项事务提供驻场外包服务。按照要求负责诉服常规事务(案件查询、档案查阅、申请旁听、意见建议、留言法官、材料收转、领取文书)、诉讼引导、*****热线接听登记、网络理事平台、院长短信平台、网络公告办理、上级法院调卷、上诉卷宗的登记移送和中院退卷的收转分发、社区诉讼服务站的维护更新等事项以及合同履行中采购人根据工作安排新增或交办的其他服务事项。外包事项的具体服务内容和流程如下: (一)线上诉讼服务办理事项 1.材料转接。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提交材料,由诉讼服务工作人员查看、接收、回复,有材料的交至相应承办法官所在庭室的内勤。办理期限:网上材料转接的办理期限为5日、现场转接的办理期限为2日;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2.留言法官。办理流程:当事人通过线上平台方式留言并提交,由诉服工作人员查看后与庭上法官或书记员联系,并将法官回复通过系统或电话告知当事人。办理期限:留言法官的办理期限为5日;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3.*****热线。办理流程:及时接听工作日的各类来电,为当事人提供案件查询、诉讼咨询、投诉受理、心理疏导等服务;接听当事人来电时需规范用语并做好记录;对于未转接成功的电话需于当日回拨处理。办理期限:对于可直接办结的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办结的,将详细问题记录在相应登记薄上,通过邮件或电话、短信等形式将当事人的问题反映给对应承办法官,原则上2日内办结;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4.诉讼服务中心平台满意度评价办理。办理流程:当事人通过外网对诉讼服务各项平台办理相关诉讼服务事项的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后,评价工单会流转至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处。针对当事人反映之问题,需及时查看并在办理反馈处填写回复内容,为当事人释明解决问题的途径。办理期限:每日需在系统内查看评价工单,5个工作日内需办理回复并办结;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5.院长短信平台及院长(“四公开”)邮箱及信箱。办理流程:对于院长短信平台和“四公开”邮箱的来信来电,由办理人员自行查询或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后,自行处理回复,对于涉及举报、信访的事项和疑难问题,由办理人员向本部门负责人汇报后再行回复;对于“四公开”信箱,由办理人员每天上班时查看是否有新的来件,来件处理流程与院长短信平台处理流程相同。办理期限:一般情况均应于接件当日办结,对于涉及举报、信访的事项和疑难问题,应于接件次日办结。 6.网络理事平台。办理流程:负责网络理事平台各项事务的处理:(1)负责登记录入*****热线投诉信访事项并流转给对应庭室办理;(2)负责接收、流转、提请办结上级法院及本院其他部门在网络理事平台通过*****条线、信访条线、书记信箱条线等渠道移送的各类转交办件;(3)定期跟踪各渠道来件的办理情况,对于临近办理期限的来件应提前3日联系承办人催促办理,同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对于临近办理期限难以办结的来件,及时联系工作人员申请延期办理,以避免出现超期未办结情况。办理期限:*****热线的登记录入期限为接听或回复当日;书记信箱转办件应于5日内办结;*****转办件和其他转办件应于15日内办结;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7.线下投诉转办。办理流程:由诉服工作人员每日接收当事人现场提交的投诉件,登记并转办给对应部门。办理期限:当日完成。 8.网络公告办理。办理流程:由诉服工作人员按照《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网络公告送达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核实登记情况及公告内容无误后,集中在省法院网络公告发布平台上发布公告。办理期限:网络公告原则上应于诉服收件后当天发布,若非网络发布系统问题,2天内外网可查询、下载;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9.立案端口文书电子送达。办理流程:案件立案后,经当事人或代理人同意,诉服工作人员利用统一送达平台通过电子送达方式给原告或其代理人送达文书材料并确认送达是否完成。办理期限:当日办结。 (二)线下诉讼服务办理事项 1.诉讼引导及咨询。办理流程:负责群众来访接待引导,并为来访人员提供一般的简单的程序性法律咨询,同时引导群众遵守大厅秩序规定。根据群众来访目的将其指引或引导至相关服务区域、帮助群众联系法官或工作人员及告知其相应的解决办法。为来访人员提供一般的简单的程序性法律咨询,对法律程序以外的问题可告知其向律师咨询或拨打*****法律咨询热线。来访人员情绪激动的,应注意稳定其情绪,并及时向立案庭领导汇报,特殊情况下,应当直接通知法警队和相关庭室人员到场。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2.领取文书。办理流程:案件承办法官或业务庭室将文书送至窗口,供应商诉服人员通知当事人来院领取,当事人或代理人须提交相应手续,当事人签收回证后,应分送至承办法官所在庭内勤处签收。办理期限:领取文书的办理期限为7天。 3.递交材料。办理流程:当事人提交相应手续和证件,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接收,并将材料分送至承办法官所在庭内勤处签收。办理期限:根据具体事项1个工作日至3个工作日不等;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4.立案诉服大厅秩序维护。办理流程:诉服工作人员每日负责维护诉服立案大厅的秩序,对于情绪激动人员应尽量安抚其情绪并及时上报;负责检查大厅及窗口物品摆放是否规范整洁。办理期限:每日办理并办结。 5.再审申请材料接收。办理流程:当事人提交相应证件或手续,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接收,并将材料分送至再审审查部门。办理期限:接收材料次日内办结。 6.发起法律文书生效核查。办理流程:若当事人针对我院生效案件申请执行立案,诉服工作人员应主动联系案件书记员或法官助理核实案件生效情况,持续跟进庭上人员点击确认生效时间,并将案件生效情况及时反馈当事人。办理期限:一般应于当日办结,如遇特殊情况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7.留言法官。办理流程:当事人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窗口工作人员核实后,当事人可将需要留言的内容告知工作人员,由窗口工作人员记录后进行回复,并登记办理(除程序性或案件具体情况的问题)。办理期限:留言法官的办理期限为1日。 8.上诉费用核算。办理流程:对于当事人及代理人提交的上诉状,应依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规定核算上诉费,并将核算出的上诉费金额记载于上诉状副本,一并移送至审判业务庭室内勤,供案件承办法官或助理开具上诉费用交费通知时参考。办理期限:收到上诉状当日内办结。 9.档案查询。办理流程:负责调取当事人所需查阅的电子档案或引导其向档案室调取归档纸质档案查阅,指引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在固定的阅卷平台查阅档案材料。办理流程:由当事人提出阅卷申请,对于电子档案可当场查阅;对于纸质归档档案,须办理审批手续后引导至档案室查阅。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10.上级法院调卷及还卷。办理流程:上级法院调卷人将填写好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调卷函扫描件E-mail发送至我院诉服经办人员邮箱,邮件中要注明卷宗接收人(一般为借卷法官或其助理)地址、联系方式;我院诉服接收并办理审批手续后去档案室将该案卷调出,及时移送给上级法院相关借卷人。上级法院所调取卷宗返还我院的,由诉服调卷经办人按还卷程序将卷返还给档案室。办理期限:中院诉服办要求5天内移卷至上级法院调卷人;若所调卷宗未入库或未见归档,不能及时调取移送的,应及时协查该卷归档入库并及时回复上级法院调卷人;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11.跨区域材料收转。办理流程: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填写转递材料收据单,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回单并将材料录入系统,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相关材料至相应法院后,通过内网邮箱告知相应法院承办人邮寄情况,提醒查收。办理期限:其他法院委托送达办理期限为1日;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12.上诉卷移送及退卷。办理流程:案件电子档案经中院或成渝金融法院审核通过后,案件移送人按照制定将案件纸质卷宗材料交由上诉卷移送工作人员处,由供应商人员检查核对卷宗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移送表是否填写正确等,并登记制表,统一移送至市中院或成渝金融法院。对于退卷,由供应商人员在市中院或成渝金融法院统一领取,领回后核对案件卷宗是否完整、有误,并对卷宗材料情况、二审审理结果等进行登记后根据情况移交档案室或立案庭重新立案,若发现卷宗缺失、错误等情形,应于当日与市中院诉服办或成渝金融法院对应庭室联系,告知其相关情况,并做好电话记录。办理期限:上诉卷移送及退卷每周一次;采购人临时增派的,供应商应当按采购人要求时限办结;上级法院设置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13.社区诉服站维护。办理流程:社区诉讼服务站有相对固定的管理及处理人员,供应商工作人员对我区诉讼服务站点进行检查维护,运维公司协助提供技术支持。根据市中院要求或实际需要升级网页、更新网页相关内容,保障社区诉服站功能完善,满足群众实际需求。对每个站点的定期维护进行拍照留存,并对各诉服站点建立维护档案以备查。办理期限:每季度一次;上级法院要求期限少于上述办理期限的,则以上级法院的要求为准。 14.智能诉服终端的引导操作。办理流程:引导、协助来院当事人操作智能诉服终端机;终端机出故障时及时反馈情况,并按要求联系设备供应商进行维护。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合同签订后2年,合同一年一签 (一)人员要求 ★1.人员数量要求 (1)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项目经理1名(负责采购人与供应商的衔接沟通),固定专职项目实施人员配置不少于10名(包括驻场负责人1名,负责采购人与供应商的日常联络、项目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牵头开展实施各项工作,落实采购人的具体工作要求、安全保密要求和各项工作指标)。 (2)为保证项目工作的正常运作,供应商承诺同意针对此项目预备2名后备人员,承诺同意提前安排后备人员进行各个岗位工作的岗前培训,并对其进行考核,未达标则重新进行学习;承诺配置后备人员可在项目运作需要时,随时安排上岗。 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人员配置情况表及承诺函(格式自拟),并保证提交的所有材料的真实性,若提交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 2.人员素质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法院工作; (2)项目负责人与项目实施人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工作责任感强,能严守工作纪律,吃苦耐劳,工作细致,抗压能力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采购人办公系统,能熟练操作计算机,熟练使用常用办公软件(如:Word、Excel),快速进行文字输入工作。应配备普通话标准的人员、具有驾驶能力的人员、具有法院工作经验或实习经历的人员作为项目具体实施人员。 ★(3)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本项目工作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注: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二)服务外包工作开展要求 1.安全保密要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相关规定并结合采购人对案件信息保密、保护、保管的相关要求,确保国家秘密、审判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的安全。(注: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保密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发现信息泄露给采购人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或公正形象的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外包合同) (2)制定服务工作人员保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密教育,约束工作人员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保密信息,要求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签订保密承诺书。 2.岗位职责要求 供应商根据外包的工作种类,建立各岗位的工作职责,要求对应岗位的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严格按照窗口工作行为规范、各级各类诉讼服务规范开展诉讼服务工作。供应商听从采购人的安排和分配,在指定的工作场所完成事务类工作,遵守和维护工作秩序。 ★3.岗位纪律要求 供应商建立此项目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工作规范、考勤制度、现场管理制度等,要求所有的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并规范管理,在为采购人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廉洁自律要求。 供应商驻场人员应严格遵守采购人的上下班时间和各项规章制度,规范着装、注重言谈举止,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凡请假者除经供应商驻场负责人批准外,还需经采购人外包需求部门负责人批准。 供应商驻场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进行任何非法或本项目范围外的活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抽换、伪造各类案件材料,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案件材料带离工作场所,不驾驶公车办私事。如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外包合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应商驻场人员应当秉公办事,正确行使职权,严格遵守“三个规定”、“三非”工作机制。不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提供任何优惠条件以及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严禁“吃、拿、卡、要、借”等不正之风发生。不以明示或者暗示等形式给服务对象介绍代理人。 供应商驻场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决不以权谋私,不做有损法院利益和形象的事情。 供应商驻场人员在实施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如发现问题,有权向供应商提出整改要求。一旦出现廉洁问题或严重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注:供应商向采购人出具廉洁自律承诺函,格式自拟。如发现工作人员出现违反廉洁自律承诺函内的事项,给采购人带来不利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或公正形象的影响),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外包合同。 4.业务培训要求 供应商制定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培训计划,安排专业的人员为服务工作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基本礼仪、规章制度、保密制度、廉洁自律制度、业务系统、业务技能等,并对其进行学习考核,未达标不能上岗。服务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礼仪姿态、岗位服务技能,热情地为群众提供各项服务。 5.实施方案要求 供应商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调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时间计划进度、人员安排、各项工作安排、项目试运行,按方案中的时间计划进度表对项目进行实施,相关的人员、设备在预定的时间内到位,在采购人相关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实施方案主动推进项目实施的各项工作。 6.工作汇报要求 供应商根据项目的运作情况定期向采购方汇报,就项目工作的开展情况、项目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工作计划与建议、各项指标数据统计及分析等进行总结,每月进行月度总结,每年进行年度总结,按时以书面形式呈报给采购方。 7.服务质量提升要求 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定期与相关管理部门开会沟通,了解各部门的要求、意见,及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结合最新的科技手段、管理手段,全面提升采购方诉讼服务大厅的服务质量。 ★8.合同关系要求 采购方与供应商之间为服务合同关系,驻场人员与供应商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其工资、考核、保险以及工作中的意外伤害均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须为驻场人员购买五险一金。(注:供应商应当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955,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义(磋商小组组长)、李俊章、车小娇(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共计*****.00元。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8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计划备案编号:采购计划审批-510*****210*********[2023]*****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潮音路6号

联系方式:徐老师,0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何老师,02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028-********/********

四川轩辕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服务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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