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鼎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鼎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杭州鼎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DLZB2023-CS-071
二、项目名称:“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元) | 杭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广播电视台))(联合体) |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莫干山路100号耀江国际大厦A座8B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项目 | “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 | 为贯彻落实易炼红书记关于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塑造餐饮促消费品牌,提升杭帮菜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拉动我市餐饮消费,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展现杭州餐饮的深厚历史底蕴及多元化发展,继续深化“世界美食名城”建设,弘扬杭帮菜文化,营造“前亚运”的美食文化氛围,结合杭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饮食文化底蕴,以“1+1+N”的框架打造“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系列活动。 | 为贯彻落实易炼红书记关于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塑造餐饮促消费品牌,提升杭帮菜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拉动我市餐饮消费,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展现杭州餐饮的深厚历史底蕴及多元化发展,继续深化“世界美食名城”建设,弘扬杭帮菜文化,营造“前亚运”的美食文化氛围,结合杭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饮食文化底蕴,以“1+1+N”的框架打造“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系列活动。 |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 | 为贯彻落实易炼红书记关于举办餐饮促消费活动重要指示精神,恢复和扩大餐饮消费,塑造餐饮促消费品牌,提升杭帮菜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拉动我市餐饮消费,推动餐饮行业高质量发展,展现杭州餐饮的深厚历史底蕴及多元化发展,继续深化“世界美食名城”建设,弘扬杭帮菜文化,营造“前亚运”的美食文化氛围,结合杭州悠久的历史文化和饮食文化底蕴,以“1+1+N”的框架打造“味美浙江·烟火杭州”餐饮消费欢乐季系列活动。 |
六、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爱军,王珺娅,周晓坚,陈洁,王红怡
七、开标情况
八、资格审查情况
九、符合性审查情况
十、技术评分明细表
标项 | 供应商名称 | 专家1 | 专家2 | 专家3 | 专家4 | 专家5 | 商务技术得分 | 报价得分 | 总分 |
---|---|---|---|---|---|---|---|---|---|
1 | 杭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杭州国际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杭州文化广播电视集团(杭州广播电视台))(联合体) | 81.6 | 83.2 | 73.5 | 84.3 | 87.0 | 81.92 | 9.57 | 91.49 |
1 | 杭州璞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69.1 | 70.6 | 68.0 | 76.2 | 68.0 | 70.38 | 10.0 | 80.38 |
1 | 杭州蒙汉实业有限公司 | 62.0 | 66.7 | 64.0 | 76.3 | 63.0 | 66.4 | 9.99 | 76.39 |
十一、中标(成交)候选人推荐情况
十二、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万元至*****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
十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十五、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商务局
地 址:杭州市市民中心A座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姜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杭州鼎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凤起东路358号五福天星龙大厦A座1703
传 真:0571-********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永明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1-********
质疑联系人:傅立军
质疑联系方式:057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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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餐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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