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市污水处理厂高分子絮凝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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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日期:2007年12月21日公示日期:2007年12月25日采购方式:公开招标供应商投标资格:1、具备投标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依法取得制造商授予的产品经销代理证明或授权证明。 3、所投产品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投标人必须在广东省珠江三角洲有专职的服务机构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品牌在广东省信誉良好,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5、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被相关行政单位和司法机构作出停业整顿或不能参加有关投标的违法记录。 6、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7、凡两家或以上公司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单一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市区污水处理厂采购人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莞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B区域410项目负责人:谢立广联系电话:********包号评审日期中标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地址备注A2007年12月21日1,328,000.00广东恒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良均路1号
注:采购结果预公示期为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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