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人 |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
项目名称 | 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 ||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 585.0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第十二条规定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出版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故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 |
公示期限 | 2023-04-17 至 2023-04-23 |
补充事宜 | 无 |
项目联系人 | 戴惠香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8-******** |
采购单位名称 | 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8-******** |
采购单位地址 | 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屹(海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8-******** |
代理机构地址 |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江东新区)江东产业园加速楼103-GR11 | ||
财政部门联系人 |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 财政部门联系方式 | 0898-******** |
财政部门联系地址 |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 点击下载 | 专业人员人员信息 | 点击下载 |
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
单一来源论证公示
一、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二、项目名称: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
三、预算金额:¥5,850,000.00元
四、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地址:
名称: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南沙路27号
五、申请理由
1、“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教材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19〕3号)第五章第二十三条规定“教材出版、发行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批准的教材出版、发行资质”。
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 第10号)第十一条规定“单位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应取得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的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并在批准的区域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教科书发行活动”第十二条规定 “单位申请从事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业务,须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
3、新闻出版总署、教育部、国家计委“关于印发《中小学教材出版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和《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新出联〔2001〕22号)的文件通知中《中小学教材发行招标投标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中小学教材的出版招标投标试点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面向本地区进行”。
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是目前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且自2005年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经省政府及财政厅批准一直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均由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供书。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故本项目采购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六、单一来源论证专家名单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家名单:顾江洪、黄海萍、缪军
论证意见:
专家1:该项目根据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适用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规定,经论证,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
专家2: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国家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等部门均有严格的制度进行规范,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一直以来是我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根据相关规定和我省实际,陵水县2023年秋季至2024年春季高中教材采购项目,符合《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规定,以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同意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3:该项目是中小学教材常规采购项目,多年来,海南凤凰新华出版发行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海南省唯一具有中小学教科书发行资质的企业,一直负责全省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的供货。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琼财采规〔2022〕1号)第一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公示期限: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申请理由有异议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4月23日)以书面形式向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意见。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陵水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新丰路39号
联系人:刘晓清 电话:0898-********
代理机构:华屹(海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大道(江东新区)江东产业园加速楼103-GR11
联系人:戴惠香 电话:0898-********
陵水黎族自治县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898-********
华屹(海南)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4月17日
附件:
采购需求(定稿).pdf
标签: 春季高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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