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动能系统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及烟囱成套设备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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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动能系统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及烟囱成套设备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恒德招字2023第016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00秒

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动能系统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及烟囱成套设备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编号:恒德招字2023第016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
1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336.831万元(人民币)严格按招标技术要求执行142日历天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40万元(人民币)优于招标文件75日历天
3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258.2442万元(人民币)合格142日历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1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中标候选人名称响应情况
1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2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所提异议的内容;3.相关请求及主张;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SOHO同盟第2栋4层

联系人:王国龙

电话:173*****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与太白南路十字西南角上上国际1119室

联系人:曹桂红

电话:153*****330

电子邮件:**********@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

202*****194650*****604*****
,咸阳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成套设备 烟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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