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管护经营合作单位评比结果的公示

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管护经营合作单位评比结果的公示

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4月3日发布的《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招募管护经营合作方的公告》,截止4月7日17时,共有5家单位递交报名资料。按照《关于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管护经营合作事宜的通知》《新区已征收未利用土地管护经营标段划分表》,其中5家单位参与标段报名,建管公司结合各单位提供报名资料于4月14日组织报名单位进行评比,根据最终建管公司工作小组打分结果,现将各标段确定合作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各标段确定合作单位情况:

(一)标段名称:十标段(和林县盛乐镇郭宝营村)

模式:合作经营

合作单位:内蒙古烁秋农牧业有限公司

(二)标段名称:十一标段(和林县盛乐北街街道办事处公布营、西窑子村)

模式:合作经营

合作单位:呼和浩特市西景农业专业合作社。

二、公示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各报名单位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以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工作日8:30-17:00。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标段名称;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标段的报名单位;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参与单位的报名资料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内蒙古和林格尔新区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和林格尔新区智能制造产业园410室

联系人:蒙彦旭

电话:158*****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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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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