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城建北尚34地库及B26号楼加固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LNSH23022)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21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001城建北尚34地库及B26号楼加固工程: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1名:沈阳市第十四建筑工程公司,投标报价676.24009万元,质量:
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5天:
中标候选人第2名:沈阳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73.400534万元,
质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5天:
中标候选人第3名:沈阳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678.736148万元,质
量:合格,工期/交货期/服务期:65天: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第十四建筑工程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宝印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辽221060800693:
招标专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刘合義二级建造师注册证
书辽221111226895:
中标候选人沈阳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沈波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辽221111225766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第十四建筑工程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沈阳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4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第十四建筑工程公司的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一名:
中标候选人沈阳市鑫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二名:
中标候选人沈阳宇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人第三名: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
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
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提出投诉。
三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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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城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
联系人:礼先生
电话:024-23533741
电子邮件:无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双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用章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9号先锋大厦605
联系人:李莹
电
话:02482398827
电子邮件:1nshzb2014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招标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