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区、江界河镇片区土地开发施工中标结果

片区、江界河镇片区土地开发施工中标结果



工程项目
瓮安县玉山镇片区、江界河镇片区土地开发项目施工
招 标 人
瓮安县国土资源储备中心
代理机构
贵州万和工程招标代理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公司
开标时间
2015-08-25
开标地点
黔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候选人
贵州华恒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4.66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张跟军
报价
********.12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二中标候选人
贵州亚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90.01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余英
报价
********.64元
类似业绩名称
第三中标候选人
贵州长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技术分 1
技术分 2
技术分 3
技术分 4
技术分 5
技术分 6
技术分 7
技术分 8
技术分 9
技术分 10
技术分 11
技术分 12
技术分 13
技术分 14
技术分 15
商务分
总分
88.92分
得票数
项目负责人
张志浩
报价
********.88元
类似业绩名称
公 示 期

2015-08-26

2015-08-28
公示说明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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