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葛大村潘子明等10户屋后滑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葛大村潘子明等10户屋后滑坡治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葛大村潘子明等10户屋后滑坡治理工程已由南平市财政局和南平市自然资源局南财资环指【2023】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葛大村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该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葛大村潘子明等10户屋后滑坡治理工程。土方、边坡防护、不锈钢栏杆、排水沟等 。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施工图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乙级及以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单位,可以相应承揽小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施工业务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的规定,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地质灾害护坡治理工程施工技术规程》以及符合国家现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业企业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参加投标的,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和《关于规范省外入闽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闽建办筑[2015]13号)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2、根据《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投标人及拟派出的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处在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中明确的从业限制期限内,且未被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3、根据闽建筑文件关于公布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通知期限内的建筑企业其投标无效。4、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5、若投标人以乙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参与本工程投标,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资质有效期须在项目竣工验收时仍然有效,否则将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诺函格式自拟,未提供承诺函其投标无效)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6日 09:00:002023年4月11日 23:59:59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K=11%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23年04月17日17:00:00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投标人可以使用下列任意一种形式提交:①银行保函;②电子保函形式。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解密方式为在线远程解密,投标人无须派代表出席现场开标会,但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无需提交纸质投标保函原件,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应将投标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人;若中标候选人未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投标保函原件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4月18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p.gov.cn/npztb/)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峡阳镇前进街42号,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89*****061,传真:/

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建审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四鹤广场A座1308室,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155*****759,传真:/

联系人: 贾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np.gov.cn/npztb/

联系电话:05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南平市延平区自然资源局

地址:南平市延平区胜利街182号

联系电话:05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平市武夷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5层四区(廖俊波纪念馆旁)

联系电话:0599-*******


附件:
招标正文.doc
无电子章委托书.jpg
开标记录表1
开标记录表2

标签: 潘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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