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和人行道路铺设工程合同包一(2次招标)

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和人行道路铺设工程合同包一(2次招标)

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和人行道路铺设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及人行道路铺设工程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3年0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长期用地安全防火改造及人行道路铺设工程

项目编号:ZJ2023-0301-GC002

采购任务书编号:采购计划-[2023]-*****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550万元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南侧长期用地(总面积约7万㎡)实施以下项目:

(1)人行道路铺设和景观布置。包括人行路铺设,雕塑、凉亭、休闲座椅、休息平台、公共服务设施(垃圾桶、指示牌、标识牌、音响等)等;

(2)安全防火改造。对用地内原始林地区域地面落叶、林木枯枝进行清理和修剪,并敷设消防管网(兼顾灌溉功能)。防火改造面积约7万㎡,清林区域详见附图。

(3)绿化工程。

(4)亮化工程。

(5)给排水工程。

项目实施完成后要消除校园长期用地内火灾安全隐患,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满足师生在长期用地内通行、观光、休息等需求。

招标内容及范围: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包括勘察、设计、施工及设备采购等。具体内容如下:

(1)设计工作:设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地质勘察、地形测绘、施工图设计工作;施工现场及后续服务工作,包括施工期间设计变更、竣工验收、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

(2)施工工作:施工范围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火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安装、人行道路铺设、绿化、亮化、给排水等工程。

(3)采购工作: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按本项目施工图及建设施工需要,并经采购人审核确认的工程设备及材料的购置。

(4)保修工作:验收合格后,移交全部档案资料,保质期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计划工期: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10月31日。

质量标准:合格。

要求:消除校园南侧长期用地内火灾安全隐患;同时对长期用地区域进行环境优化,充分利用自然景观资源,满足师生在长期用地内通行、观光、休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号)等国家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3.2 供应商须拟派出1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由牵头单位拟派,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供应商须拟派出1名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供应商须拟派出1名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根据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详见磋商文件。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2020年1月1日至今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2家;办理招投标过程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单位,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响应文件;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磋商相关资料,其他联合体成员必须予以认可。

3.7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并公示的人员,附网站公示页并加盖企业公章。

3.8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3.9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 2023年04月19日至 2023年0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供应商自行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下载。

方式:网站下载

售价:无

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4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资料办理CA认证。(现暂停现场办理数字证书服务,提供邮寄办理服务。)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相关的所有招标采购活动;

供应商取得CA认证后,可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www.ggzyzx.jl.gov.cn)网站“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登录->供应商”登录后选择“采购业务->交易文件下载”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操作“投标报名”并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供应商在规定的“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结束时间”之前没有点击“确认报名”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凡与本中心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供应商注册,CA数字证书(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

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4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拍卖大厅;

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4楼拍卖大厅。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林省政府采购中心)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地 址: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1666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4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厦三楼328室

联系方式:04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海起

联系方式:0431-********


长期用地--竞争性磋商文件.doc

标签: 铺设 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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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中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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