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结果公告

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4-18 至 2023-04-19
撰写单位: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李桐宇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4号

中标(成交)金额:8,247,75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服务类

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工作范围:选取浑南新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法库县、海城市、宽甸县、凤城市、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凌海市、大石桥市、盖州市、阜新市区、阜蒙县、彰武县、辽阳县、灯塔市、开原市、调兵山市、西丰县、铁岭县、清河区、昌图县、朝阳市区、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朝阳县、凌源市、葫芦岛市区、兴城市、建昌县、绥中县34个县(市、区)的325个乡镇及北镇市

服务要求:参考全国山洪灾害项目组制定的相关技术标准。在本次选取的浑南新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法库县、海城市、宽甸县、凤城市、黑山县、北镇市、义县、凌海市、大石桥市、盖州市、阜新市区、阜蒙县、彰武县、辽阳县、灯塔市、开原市、调兵山市、西丰县、铁岭县、清河区、昌图县、朝阳市区、北票市、建平县、喀左县、朝阳县、凌源市、葫芦岛市区、兴城市、建昌县、绥中县34个县(市、区)(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中标,本包工作所涉及的34个县(市、区)的325个乡镇及北镇市,我公司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做好与各市县和乡镇的沟通协调)(具体详查任务由地方和本次中标单位共同完成负责。详查任务由地方组织,本次中标单位负责成果的录入及详查过程的培训指导)。收集整理重点城(集)镇大比例尺地形图,开展重点城(集)镇详查培训,对影响重点城(集)镇安全的河道进行控制断面测量,进行山洪灾害分析评价、调查评价软件配置,开展现状防洪能力评价、危险区划分和预警指标分析计算、数据审核汇集和上报等工作。工作中做好与各市县和乡镇的沟通协调。

服务时间: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任崇、路成宽、柴晓利、陈立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国家发改委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招标收费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1,61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防汛抗旱保障中心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水利土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5号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屈炎           

电 话:186*****288

十、附件

采购文件: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重点城集镇调查评价统招部分(2023年山洪灾害防治项目)

供应商名称:辽宁江河水利水电新技术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pn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山洪灾害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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