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一、项目编号:2023BFAFN*****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
服务范围 | 对“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项目”的整体实施过程,包括软件评测、等级保护评测,以及整个项目的质量全程进行监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要求 | (一)质量控制:依据有关的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设计单位制定的技术规范书,审查、监督、控制各子项目的质量,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
服务标准 | 满足合同及业主单位要求和国家工程建设质量合格标准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侯国胜,周菊,杨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13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0天0小时9分39秒
一、项目编号:2023BFAFN*****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三、中标(成交)信息
无标题文档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 |
服务范围 |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项目—软件开发、工程实施的全部内容 |
服务要求 | 立足安徽实际,紧扣国家市场准入效能评估信息化平台建设要求,构建具有安徽特色的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指标体系,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月。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的免费运维服务 |
服务标准 | 我司保证提供的服务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本次采购相关文件中的全部相关要求及我方相关服务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中之较高者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菊,侯国胜,杨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免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六楼678室,联系电话:055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省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场景应用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徽省经济信息中心(安徽省电子政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
联系方式:139*****6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宋晓燕
0天0小时12分1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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