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公告

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4-19 至 2023-04-20
撰写单位: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撰写人:吴娜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供应商地址:西城区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9号院1号楼1门701-704

中标(成交)金额:38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1-1号沈阳市府恒隆广场办公楼1座42层

中标(成交)金额:17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会计师事务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C********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典当行86家、融资租赁公司14家、商业保理公司8家。

服务要求:相关要求: (一)成交供应商应针对每家现场检查对象成立不少于2人的检查工作组,明确组长及成员职责分工,确保现场检查的质量和效率,重点对参检企业资金来源及运用进行检查。项目期间指派专人(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方的对接工作。 (二)成交供应商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采购方现场检查总体工作安排,确保人员配备充足及时实施检查,保障服务团队相对稳定。严格审核现场检查材料,询问当事人有关情况,形成完整工作底稿和检查文书。无法满足监管部门要求的,须再次进场直至完成检查工作。成交供应商应组建审核小组,对各检查工作组的工作底稿、检查文书和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确保认定事实清楚、文书格式规范、检查标准一致。 (三)现场检查工作的实施步骤应包括现场调阅资料、谈话问询、调查取证、制作工作底稿、形成检查事实与评价、形成参检机构的单户《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及逐户整理装订现场检查工作档案等步骤。对全部现场检查对象的进场实施及撰写单体《现场检查报告》和现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及逐户整理装订现场检查工作档案工作,应于2023年8月31日前完成,并将检查工作档案及《现场检查报告》原件送至我局。 (四)成交供应商对检查对象编制的《现场检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现场检查总体情况及检查对象配合完成情况,对照现场检查重点核查内容对检查对象的资金使用、业务开展、接受监管等方面合规性情况作出全面客观评价,重点反映排查出的风险状况,有无从事或参与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金融活动以及各类违反国家及我省行业监管的违规问题,并在现场检查报告书“检查机构意见”栏中要明确签署意见,提出分类监管意见和建议。 (五)服务周期:现场检查全部工作至2023年底结束。 (六)为确保项目实施,项目服务团队应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10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七、其他要求 项目服务团队需确保与采购方日常沟通顺畅及时,并具备较好响应采购方经常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需求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方提供相关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涉案涉诉、失信信息、社会舆情方面情况查询等服务,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采购方。

服务时间:检查时限: 参检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的期间的资金运用、业务经营、人员管理和外部融资及合作等情况(根据需要可向前追溯), 对参检机构资金的检查延伸至2023年4月底。

服务标准:响应采购文件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服务类

名称: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 保理公司现场检查(C********其他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一)协助开展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和现场取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对相关机构现场检查结论和清理排查处置工作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二)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向甲方建议并承担在符合要求的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 (三)对存在失联、空壳、拒检线索的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开展直接检查、出具法律意见、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四)对违规机构现场检查取证和案卷底稿进行合法性审查。

服务要求:(一)为甲方的现场检查工作项目提供全程的进场取证、处置合法性审查、法律论证、法律咨询,协助处理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法律服务。 (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向甲方建议并承担在公开媒体发布监管公告等工作。对个别机构文书履行法律送达服务。 ?(三)对甲方行政处罚措施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协助甲方相关部门进行听证会、行政复议等案件的组织、初审、会审。 (四)根据现场检查工作进度,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和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对象总体及单户《法律意见书》。 (五)成交供应商针对每家现场检查对象成立2人的检查工作组,明确组长及职责分工,确保现场检查的质量。 (六)为确保项目实施,项目服务团队应保证项目负责人不少于2人,团队人员应不少于6人(不包含项目负责人)。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服务团队需具备较好响应采购方经常性、临时性、应急性工作需求的能力。 (二)项目服务团队需确保与采购方日常沟通顺畅及时。 (三)包括但不限于为采购方提供相关企业市场监管登记、涉案涉诉、失信信息、社会舆情方面情况查询等服务,并在约定时间内将查询结果以文本形式送达采购方。 (四)项目服务团队人员应在辽宁省律师协会备案。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锋、王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会计师事务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服务包(律师事务所)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根据采购文件要求,002包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辽宁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45-7号              

联系方式: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省沈抚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北陵大街34-3号楼1502室           

联系方式:02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娜、王磊           

电 话:024-********

十、附件

采购文件:4.7 2023年全省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doc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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