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设备
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LZC-2023-012
二、项目名称: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初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官陡街道赤铸山中路东城豪庭1号楼2单元502
成交金额:******.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室内全彩显示屏 品牌:海康威视 规格型号:DS-CK25FI 数量:10.75㎡ 单价:6300.00元 |
五、评审专家单:
孙超、胡冲、付西悦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代理费计算低于 3000 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中标单位业绩:①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升级改造项目一包指挥中心基础改造与搬迁(二次招标),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22年01月08日。②芜湖经开化工园区气防站智能化系统(二次),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时间:2022年12月15日。③芜湖市消防救援支队高新特勤站会议监控及接处警系统采购项目,签订金额:******.00元,签订日期:2021年05月20日。
(二)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无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501室,联系电话:182*****046。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五)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或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芜湖市经开区消防救援大队
地址:芜湖市鸠江区凤鸣湖路与衡山路交叉路口往东约80米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芜湖森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万厦都市经典3#楼一单元501室
联系方式: 袁工 电话:182*****0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袁工 电话:182*****046
标签: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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