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南江县寨坡联建房小区(一期)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中标结果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南江县寨坡联建房小区(一期)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中标结果

一、合同编号:N511*****220*****-1

二、合同名称:南江县寨坡联建房小区(一期)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

三、项目编号:N511*****220*****

四、项目名称:南江县寨坡联建房小区(一期)10KV及以下配电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南江县光雾山镇八一街111号

联系方式:158*****033

供应商(乙方):宁夏衡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兴水路以北绿地21商城A区907

联系方式:139*****4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总价(元)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其他建筑工程1(项)¥1,121,000.00¥1,121,000.00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八)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 :(1)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电监办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许可证资质;(2)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二、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合同金额:1,121,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贰万壹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1月20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3年04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143******.pdf

南江县光雾山镇人民政府

2023年04月2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配电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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