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滨区福民工程7号安置小区地块四基建电工程成交公告

伊滨区福民工程7号安置小区地块四基建电工程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伊滨企采磋商(2023)0054号

2、采购项目名称:伊滨区福民工程7号安置小区地块四基建电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8日

5、评审日期:2023年04月20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址

中标金额

单位

伊滨企采磋商(2023)0054号

本项目为伊滨区福民工程7号安置小区地块四基建电工程。该项目位于洛阳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境内,工程内容:电力电缆架空线路、混凝土电杆、电缆井、箱变、箱变基础及相应的配套工程等,详见磋商文件。

洛阳龙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洛阳市涧西区南华工业园 4 号

******.00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伊滨区福民工程7号安置小区地块四基建电工程

本项目磋商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若有)等全部内容

40日历天

吴国祥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豫241*****3404

三、评审专家名单

戴运花(组长)、焦宝宏、耿朋飞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按照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项目代理费计价标准计取,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5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公告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通过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质疑或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监管部门:企事业单位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监管部门联系人:洛阳伊滨区管理委员会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洛阳国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伊滨区创新大厦24楼

联系人:沈先生

电 话: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伊滨区创新大厦7楼715室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代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023年04月20日

评标报告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基建 地块 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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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

东方安澜工程管理(洛阳)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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