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辽宁东戴河新区住房和建设局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各级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等开展如下工作: (一)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服务范围 1、审查消防设计文件编制是否符合相应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 2、检查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 3、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规定; 4、具有《暂行规定》第十七条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是否通过专家评审。 (二)消防验收的资料审查、消防设施检测、现场评定服务范围 1、应按照相关规定及国家工程消防技术标准要求对消防验收(备案)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2、现场评定内容是否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 3、现场评定内容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4、有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要求的内容,其与设计图纸。标识的数值误差是否满足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要求;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数值误差要求的,误差是否超过5%,是否不影响正常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 5、现场评定内容为消防设施性能的,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6、现场评定内容为系统功能的,系统主要功能是否满足设计文件要求并能正常实现。 (三)其他服务内容。 1、接受住建局委托查阅工程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提交的建设工程资料,核对消防设计执行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内容 2、接受住建局委托提供全过程消防技术咨询等相关服务,按照要求出具书面意见或报告。必要时,应配合出席相关会议、接待信访、接受审计。 3、配合住建局完成消防审验档案的整理。 服务要求: 1、 中标人应配备足够的具备相应专业能力的消防设计、验收技术审查人员:至少应备建筑消防审查负责人、给排水消防审查负责人、电气消防审查负责人,暖通消防审查负责人,四类专业技术人员应由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专业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机电专业)或辽宁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担任;涉及化工石化医 药、电力等非建筑行业(行业分类参见住建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的《工程设计行业划分表》建设工程的,可聘请辽宁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专家参加;中标人还需配备消防审查受理、审核协调及档案管理人员。 2、中标人应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考核制度及其他相关的工作制度,以及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项目总体概括、人员组成、人员培训、工作安排、工作重点、质量保证措施、设备配备及服务承诺等)。 3、中标人应及时受理采购人委托的相关工作,应严格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标准及有关规范要求,在采购人要求时限内独立完成相应的消防技术审查工作,出具的意见或者报告应及时反馈,结论清晰、明确。 4、技术服务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得与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及其委托的技术服务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等单位或相关人员有从属关系、利害关系;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提出申请回避,由委托方将相关工作委托给其他技术服务机构受理,工程价款按既有合同执行。 5、中标人负责消防设计、验收技术审查档案管理工作,按项目及时向委托方移交符合标准的建设工程消防技术审查档案。 6、需要自行提供必要的检测工具和车辆、委托方不另行提供住宿、餐饮、交通等相关费用,中标人自行解决;中标人应为相关工作人员缴纳人身意外伤害险、交通工具等相关保险,在处理相关工作的过程中,自行承担因工作而发生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7、委托方发现技术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省、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行为的,有权责令技术服务机构改正、更换人员或终止合同。 8、若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技术服务机构有具体要求,而中标人又不能达到的,采购方可提前解除合同。 服务时间:二年。 服务标准:按照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