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2批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第2批工伤认定结果公示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和《大理州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等有关规定,现将杨玉明等17人的工伤认定情况公示如下:
1、杨玉明,男,大理州庆峰新材料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2月18日2:40,杨玉明在生产车间上班时烫伤左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小腿、左足I-II烧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2、李松,男,鹤庆宣纸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3月1日20:00,李松在生产车间上班时不慎跌倒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侧第8-11肋骨多发骨折并右下肺挫伤;(2)肺部感染;(3)右侧胸壁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3、杨正和,男,山西隧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2月25日12:30,杨正和在滇中引水1段3标7#洞上班时右手被滚筒压伤。经丽江市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肱骨中下段粉碎性骨折;(2)右上肢皮肤擦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4、杨古坡,男,山西隧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2022年8月23日10:00,杨古坡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被工架夹伤左手。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手小指离断伤;(2)左手环指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5、郭耀帮,男,鹤庆县职业高级中学教师。2023年3月9日19:30,郭耀帮在学校足球场训练学生时左手受伤。经鹤庆县中医医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6、何勇,男,山西隧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3日15:00,何勇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上班时被石块砸伤右脚。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右足拇指感染;(2)右足拇指远节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7、徐鹏祖,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3日12:15,徐鹏祖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巡查时左脚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左胫前皮肤撕裂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8、唐林,男,中铁隧道股份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4日16:30,唐林在滇中引水1段3标工地作业时坠落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左侧第4、5、6肋骨不完全性骨折;(2)第1、2腰椎右侧横突骨折;(3)左侧胸部软组织损伤;(4)右侧腰部损伤;(5)右侧膝关节损伤;(6)右侧三分髌骨;(7)双肺间质性肺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9、余顺林,男,鹤庆县现代农业庄园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8日09:45,余顺林在牧场养牛区清理牛粪时右手受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多手指完全切断(右中环指);(2)开放性指骨骨折(右小指);(3)手指开放性损伤伴指甲损伤(右食、小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0、唐合忠,男,成都顺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3月28日23:30,唐合忠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作业时拱架夹到左手受伤。经鹤庆县中医医院诊断为:左手示指中节指骨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1、孙兴全,男,鹤庆北衙矿业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8日6:17,孙兴全在破碎工段进行回水池清淤时不慎跌落受伤。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桡骨远端骨折(左腕);(2)髌骨骨折(左侧);(3)膝开放性伤口(左膝)头皮裂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2、朱永宁,男,鹤庆县第二中学职工。2023年3月23日15:00,朱永宁在巡查校园安全隐患过程中跌倒受伤。经鹤庆县松桂中心卫生院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3、陈世礼,男,成都顺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4月3日16:10,陈世礼在滇中引水1段4标工地作业时铁板砸伤右脚。经大理市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1)趾骨骨折;(2)开放性足损伤;(3)趾开放性伤口伴趾甲损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4、黄胜龙,男,华润水泥(鹤庆)有限公司职工。2023年3月12日00:00,黄胜龙在华润家园小区6栋2单元304室宿舍突发疾病死亡。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猝死。经核查,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14、15条规定,拟不认定或视同为工亡。
15、董国凡,男,成都顺杰劳务有限责任公司职工。2023年4月10日17:10,董国凡在滇中引水1段4标作业时从高处摔落受伤。经大理白求恩外科医院诊断为:(1)右肩关节脱位并大结节粉碎性骨折;(2)右上肢原发性神经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6、段海贵,男,鹤庆红和页岩砖厂职工。2022年3月16日03:00,段海贵在生产车间上班时不慎跌倒受伤。经鹤庆县中医医院诊断为:(1)腰椎骨折L1;(2)腰椎退行性病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17、龙胜平,男,福建省中创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职工。2022年3月18日15:30,龙胜平在滇中引水1段5标工地施工过程中从高处跌落受伤。经鹤庆县人民医院诊断为:(1)闭合性颅脑损伤;(2)脑震荡;(3)头皮擦伤;(4)腰部软组织损伤;(5)双小腿软组织损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拟认定为工伤。
从公示之日起5日内,如对以上职工工伤认定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期间内向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民工工作和劳动关系股反映。
通讯地址:鹤庆县云鹤镇鹤阳西路鹤庆县人社局。
联系人:张锦标?联系电话:0872-*******???监督电话:0872-******
??????????鹤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