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民政府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河北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第一批用地项目中选评估机构的公示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民政府关于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河北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第一批用地项目中选评估机构的公示
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国务院令第59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等相关规定,现就陵水黎族自治县陵河北城市更新项目(一期)第一批用地项目评估机构选定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我单位己于2023年4月13日发布告示,告知项目征收范围内被征收人以投票方式选取评估机构。截至2023年4月20日,已通过投票方式选取出本项目评估机构,中选评估机构名称为: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二、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4月29日。
三、在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对以上公示结果如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提交到椰林镇人民政府311办公室,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公示期满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向中选机构出具房屋征收评估委托书,并与其签订房屋征收评估委托合同。
五、联系人:马女士,电话:151*****620
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3日
标签: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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