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持脱贫县域农业产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持脱贫县域农业产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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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持脱贫县域农业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南财农指【2022】33号)文件精神,为抓好浦城县农业产业,浦城县农业农村局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对石陂镇连墩良种场烟叶产业两个项目列入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补助项目的批复》。2023年4月12日,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人员联合对由石陂镇连垱良种场承担的“石陂镇连墩良种场烤房钢棚建设及地面硬化工程项目”及“石陂镇连墩良种场烟叶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两个烟叶产业项目进行验收,经现场查看,结果如下:

    1.“石陂镇连墩良种场烤房钢棚建设及地面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相关补助环节实际完成投资71.8618万元,建设内容与财务支出一致,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同意验收合格。

    2.“石陂镇连墩良种场烟叶生产道路硬化工程项目”,该项目相关补助环节实际完成投资24.0876万元,建设内容与财务支出一致,完成批复建设内容,同意验收合格。

    按照《《南平市财政局南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支持脱贫县域农业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南财农指【2022】33号)中的“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要求,现将以上两个项目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将意见反馈至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

    联系方式:

    1.浦城县农业农村局产业办,联系电话:*******,联系人:许丽

    2.浦城县财政局 农业股,联系电话:*******,联系人:李煜彬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13日起至2023年4月20日止。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13日

    标签: 产业发展 乡村振兴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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