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费)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合同公告
(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费)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02*****420*******
二、合同名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费)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费)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双龙南街801号
联系方式:0579-********
供应商(乙方):浙江中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金东区
联系方式:138*****8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经费)金华市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根据《中央财政海绵城市建设示范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财办建【2021】53号)及《金华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22】23号)精神,我市需要加强海绵建设资金管理,对金华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使用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海绵投资部分进行核算,确保补助资金合规使用,有力支撑海绵城市建设。三年内项目共约100个,中央补助资金9亿元。
服务要求:1.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跟踪审计服务、廉政纪律和职业道德,保守工程资料数据的秘密。
2.严格按照釆购人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工程跟踪审计服务,接受釆购人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同时按釆购人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及时提供结果以及与服务事项相关的资料。按釆购人规定的格式、要求起草有关文书和其他材料。
3.不得将承接的业务对外转包,不得以任何借口违反独立工程跟踪审计准则和质量控制准则,降低执业质量,并同意
服务时间:跟踪审计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截止时间至金华市通过示范城市国家考核评价,如服务期满,金华市尚未完成示范
服务标准:不限于以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主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部颁发);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
2.合同金额(元):*******.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04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科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标签: 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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