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邵阳市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3日

采购合同编号:2023G-28< :namespace prefix = "o" />

采购人(全称):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邵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乙方)

为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邵阳市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服务项目

1.2 采购计划编号:邵财采计【2023】******

1.3 项目内容:

1.3.1 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一)总体任务:《邵阳市市辖三区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完成市本级31个乡镇(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5个乡镇(板桥乡、蔡锷乡、檀江街道、罗市镇、茶园头街道)单独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合并编制4个片区(陈家桥乡、田江乡和新滩街道,渡头桥镇和爱莲街道,高崇山镇、火车站乡和滨江街道,城南街道、学院路街道和雨溪街道)乡镇规划,其它乡镇提出管控要求,协助做好总规统筹;负责镇政府驻地详细规划编制(城镇可发边界内的除外)完成市本级12个未单独编制村庄罗市镇狮子村面铺村划船村希夷村,板桥乡云安村板桥村金桥村蔡锷乡陈桥村寒婆村、雨溪街道小田村与五花村,滨江街道百合村)规划的规划编制工作。

(二)规划期限:规划基期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

(三)规划内容:

(1)基础工作

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结合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综合考虑空间规划管理需要,参照国家、省级相关要求,形成规划基期现状用地底数和底图。

以全域全要素为基础,深化、细化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本乡镇的人口、经济、各类自然资源(土地、水、森林、矿产等)、地理要素(地形 、地貌等)、城乡空间、基础设施等现状特征和空间价值、效率以及国土安全风险与隐患的分析;明确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市辖区范围内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要求。

(2)规划定位

立足于地区整体发展情况,落实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市辖区范围内各乡镇的总体定位要求、主要职能分工和管控要求,确定乡镇功能定位、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等。

(3)规划目标与指标落实

落实邵阳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市辖区范围内各乡镇的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和规划指标要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包括总体发展目标、产业目标、乡村振兴目标、城乡品质目标等,国土开发保护目标包括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等方面目标,规划指标包括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生态保护红线控制面积、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增加值、人均城乡建设用地面积、生态修复面积等。严格落实约束性指标,努力实施预期性指标。

(4)发展策略

根据需要,结合本地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针对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整治修复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以及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的总体策略。

(5)规划用途分区细化落实

依据《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结合乡镇空间发展策略,在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分区的基础上进行细化落实,划定二级用途分区,明确各规划用途分区的范围边界和面积。具体可参考《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6)空间控制线划定落实

严格落实省级、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基本控制线,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和廊道控制线、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控制线、重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线等其他控制线和重点蓝线、重点绿线 、重点紫线的边界和坐标进行核准落实、上图入库。

(7)国土空间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

围绕规划管控目标、方向及上位规划下达的指标,统筹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优化用地布局,研究各类用地增加、减少的相互关系和比例情况,制定规划期内乡镇主要用地地类结构调整方案,编制结构调整表 。

以优先满足生态用地需求、保障农业用地尤其是耕地资源、提升国土景观风貌、协调基础设施用地、优化城镇工矿用地为顺序明确具体用地布局,规划深度以二级地类为主,也可根据需要全部或部分划到三级地类。

(8)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区管制要求

以依据规划确定的国土空间规划用途二级分区,在通用管制规则的基础上 ,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有特色的、细化和深化的管制规则。明确分区主要构成、对应管控要求、规划用途与用地地类以及禁止准入清单,具体可参考《湖南省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9)开展国土综合整治与修复

落实上位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的生态、农业及城镇空间综合整治要求,明确三类空间综合整治与修复的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整治区域及其整治对策和措施,并进行空间落位。

(10)基础设施保障

应落实深化上位规划要求,与各类专项规划相衔接,协调并落实各类专项规划重要设施的空间需求,落实交通、能源、信息、给水、排水、环卫等主要设施的用地需求和空间布局。其中管网类设施布局涉及地面用途的应在本规划中明确,不涉及地面用途的在市级专项规划中明确。

(11)明确单元规划与强制性内容

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划分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向下位规划的传导内容,包括划定城镇与村庄单元,明确单元控制要求等,同时应对规划强制性内容予以明确,包括控制线体系、重要基础设施、近期重点工程名录、历史文化保护名录等。

(12)规划分期实施

对国土空间的分期实施做出统筹安排,提出分期实施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分期约束性指标、管控边界和管控要求。对近期的国土开发、保护、修复、整治项目及用地安排制定近期实施规划,对近期实施项目库做出统筹安排和行动计划。分年度计划的空间落实和各项分期实施项目的布局和时序,均应符合分期实施规划。

(13)规划数据库建设

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提出数据库建设方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要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并符合乡镇级规划数据库建设标准和数据汇交要求,作为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性、约束性、权威性。

1.3.2 邵阳市市本级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

(一)规划范围:邵阳市市辖三区范围内的各乡镇。

(二)规划内容:

(1)细化单元。以乡镇(街道)为单元,将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城市化地区细化至二级分区。

(2)细化内容。参照国家和省级有关技术指南,以市、县、区为单位统筹开展主体功能区细化工作。根据“双评价”结果、第三次国土调查结果及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等数据,计算各乡镇农业、生态及城镇相关指标,采取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对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主导因素进行评估和判别。

(三)工作任务:

(1)发挥“双评价”基础作用。建立主体功能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以下简称“双评价”)之间的有机关联,运用“双评价”的指标和参数,确立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基础约束。

(2)优先考虑重大战略规划调控作用。对照国家和省重24大发展战略、重大专项发展规划部署,优先赋予相关乡镇相应的主体功能定位。

(3)注重“三条控制线”导向作用。结合“三条控制线”的数量结构特征,明确乡镇主体功能区定位的基本导向。

(4)协调衔接“三线一单”。重点衔接环境管控单元划分、空间布局约束要求,优先保护单元数量面积占比高的乡镇,原则上相应划为农产品主产区或重点生态功能区。

(5)审查各县市的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成果,并汇总上报。

1.4 成果内容:

1.4.1 市本级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一)成果规范要求:成果必须符合《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的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二)成果内容要求:本项目成果主要包括法定文件与技术文件。

(三)成果形式要求:

(1)成果交付时间:按各类项目的时间阶段要求进行提交。视实际上报流程按时按质完成;

(2)成果交付形式:纸质文档7套,与纸质文档相应的电子文档2套(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提交)。

(3)成果交付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成果论证、公示、审查、修改完善和成果报批工作。

1.4.2 邵阳市市本级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

(一)严格按照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技术指南(试行)》及相关技术标准提交规划成果

(二)成果技术内容:由报告、图件和附件组成。

(1)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县级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方案、市级乡镇主体功能定位细化方案、征求意见情况、有关建议等。

(2)图件。主体功能区评估分析图(包括单项指标评估分析图、综合评估分析图等)、市级主体功能区分布图等。

(3)附件。主要包括衔接协调和意见征询过程中的有关材料等。

(三)成果形式要求:

(1)成果交付时间:按各类项目的时间阶段要求进行提交,视实际上报流程按时按质完成;

(2)成果交付形式:纸质文档5套,与纸质文档相应的电子文档2套(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提交)。

(3)成果交付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成交供应商应积极配合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成果论证、公示、审查、修改完善和成果报批工作。

二、合同金额

2.1合同金额:

小写:*******.00元,大写:贰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

2.2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

3.1 履行合同时间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现状调研工作;现状调研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初步成果;初步成果经审查通过后2个月内完成规划成果公示并报规委会审查;规委会审查通过后1个月内提交正式成果。(若因上位总体规划未明确、政策变化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项目难以开展时,相应阶段的规划成果提交时间顺延)

3.2 地点:邵阳市。

四、付款

本服务根据项目进度进行付款,乙方开具有效发票后,甲方将费用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实际支付进度以邵阳市政府财政资金拨付进度为准。

付费次序

费用比例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

1

40%

*******.00

完成现状调研后15个工作日内

2

40%

*******.00

专家及部门审查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

3

20%

******.00

验收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后10个工作日内

合 计(100%)

*******.00

五、双方责任

5.1 甲方责任:

(一)甲方应配合设计单位收集相关资料,及时提供资料收集函件。

(二)甲方协助规划设计单位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协助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规划设计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三)甲方要求规划设计单位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单位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设计单位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单位支付赶工费。

5.2乙方责任

(一)规划设计单位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否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设计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发包方提供的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规定和省自然资源厅系统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规划设计成果,并对其负责。

(三)设计单位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并及时修改或补充,发包方不得擅自修改设计单位的设计资料和文件。

(四)设计单位对涉及的保密资料、数据负有保密责任。设计成果未公开发布前,不得外泄。

(五)设计单位应按投标文件的承诺组建项目团队。项目团队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全部人员且应实质性承担相应工作,项目团队人员如需变更,应书面征求发包人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具备的职称及注册资格不得低于变更前人员具备的职称和注册资格

六、违约责任

(一)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未开始设计工作时,不退还发包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时,发包方应根据设计单位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

(二)发包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单位支付设计费,逾期超过30天的,设计单位有权暂停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方,责任由发包方承担。

(三)由于设计单位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2‰。

(四)项目团队组成人员未承担实质性工作且变更未履行手续,按每人1%扣减合同费用,其中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未承担实质性工作的,分别扣减合同费用的10%。

(五)因设计单位自身原因,造成资料遗漏和工作失误的,甲方有权每处扣减合同总额的2‰。

(六)本合同生效后设计单位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单位应双倍返还定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一)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二)本合同协议书

(三)成交通知书

(四)响应文件

(五)政府采购合同

(六)谈判文件

(七)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八)其他合同文件。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采购人执3份,供应商执3份,代理公司及采购办各执1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421

合同订立地点: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0739-*******

传 真:传 真:0739-*******

开 户 银 行:市工行西湖支行

帐号:190*****090********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盖章处)

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土空间规划 编制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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