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县第九小学附属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果县第九小学附属工程成交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平果县第九小学附属工程
成交公告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于2015年8月31日就《平果县第九小学附属工程》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平果县第九小学附属工程;
二、项目编号:GXBSZC2015-J2-0048-HL;
三、采购单位:平果县教育局 ;
四、采购内容:按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 百色市龙船路中段;
六、首次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 2015 年8月25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等上发布了采购公告。
七、竞标截止(谈判)时间:2015年8月31日9时 30 分整;
八、成交结果公示时间:2015年 9 月 1 日;
九、成交结果:
1、成交单位名称:广西地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成交金额:肆拾贰万捌仟伍佰肆拾伍元玖角叁分(¥428545.93 元);
3、成交单位地址:南宁市衡阳东路衡秀里19号
十、谈判小组成员:陆永辉、黄业飞、李科(业主评委)
十一、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蒙工 联系电话:****-*******
十二、说明:
1、竞标人如果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成交结果公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如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投诉。
2、质疑电话/传真: ****-******* 联系人:黎工 电话:137*****686
3、质疑和投诉书面要求:
(1)质疑人或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
(2)被质疑人或被投诉人的单位名称或姓名等。
(3)质疑或投诉的事实及理由。
(4)有关违法的情况和有效证明材料。
(5)质疑人或投诉人和签章及质疑或投诉时间。
如不按规定质疑或投诉的,视为无效投诉,不予受理。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2015年 9月 1 日
标签: 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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