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污水清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污水清运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污水清运):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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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宏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先锋村白家巷4号 | 单价:127.00元 |
合同包1(污水清运):
服务类(陕西宏唐顺通商贸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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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污水治理及其再生利用服务 | 污水清运服务 | 西安公共卫生中心应急项目污水站,设计处理水量500方/天,每小时处理量25方,满足本中心500张床位的用水要求。因建地四周无市政排污管网,本中心运行产生的污水实行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分类收集,分别处理,最后统一收集到院区中转池,由水务集团监管组,监管运输方转运至市政污水厂处理。 | 1、提供固定运输车辆(载运量40-45吨,合同期内此车不得用于其他运输工作)、司机、装卸人员、协调监管人员。 2、除固定时间清运污水外,其余时间按收集池水量的多少,随叫随到及时清运。 3、污水清运所有人员除工作划分区域外,不得随意在院区活动。 4、运输车辆转运手续必须齐全,如:车辆营运证等。 5、医疗、生活污水转运至市政处理厂,转运公司需给本中心提供接收方的相关手续。如:接受现场照片、三联单确认签字、接收单位盖章等。6.现场操作员具备污水处理行业经验且服从监管方的管理。 7.出现突发事件,运输方和监管方互相协调商议处理。 注:市政污水厂由监管方和甲方商量协调,清运公司必须服从监管方的现场管理,做好协调、配合。三防需做好各项事宜的沟通。 | 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期限截至到2023年12月31日) | 转运院区污水至市政污水厂处理 | 127.00 |
卢晓嵘(采购人代表)、郑重、崔斌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下浮20%计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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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污水清运 | 1.711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名称:西安市公共卫生中心(西安市应急医疗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陵区310和210国道交汇处
联系方式:********
名称: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长乐中路38号金花新都汇29幢3单元*****室
联系方式:187*****296
项目联系人:牟琳
电话:187*****296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4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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