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母液(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母液(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母液
(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母液(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联系方式:135*****388、186*****744)
上级监督部门:山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投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
本级监督部门: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351-*******)
公示期限:2023年4月25日18:00时至2023年4月28日18:00时
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减水剂母液(用于朔州国道应朔总包)框架协议二阶段竞价采购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竞价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元
中标候选人:山西宏建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含税13%)
标包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中标单价(元) | 中标金额(元) | 备注 |
1 | 减水剂母液 | 吨 | 900 | 4990 | 1、报价包含材料的供应、运费、装车费、技术服务费、13%的增值税等; 2、减水剂母液报价包含复配所需所有配料及PE罐,碳钢管道泵,母液储罐,成品储罐等配料设施、水费、电费,成品减水剂在项目1#混凝土拌合站(应县)、2#混凝土拌合站(山阴县薛圐圙乡)间的运输费,并配备5名以上技术人员等全部费用; 3、减水剂母液固含量不得低于40%,且复配后一吨减水剂母液需出成品减水剂不低于2.5吨; 4、复配后的减水剂掺量必须满足:C15-C30混凝土减水剂掺量不超过1%,C30水下混凝土、C25喷射混凝土及C35-C40混凝土减水剂掺量不超过1.1%,C45-C50混凝土减水剂掺量不超过1.2%,速凝剂掺量不超过7%的掺量要求,对掺量超出部分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项目部不予以结算。 |
二、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2020年4月1日至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招标人:山西路桥第四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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