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馨花园保障房3#、7#楼工程田馨花园保障房3#、7#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田馨花园保障房3#、7#楼工程田馨花园保障房3#、7#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三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 | 吉水县房地产管理局 | ||||
工程名称 | 田馨花园保障房3#、7#楼工程 | ||||
工程地址 | 吉水县金滩新区 | ||||
建筑面积 | 15990.44 | 结构/层数 | 15层/框架 | ||
招标范围 | 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990.44m2,两栋建筑均为15层/框架,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装饰、安装工程的施工招标(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 ||||
招标控制价 | ********.60元 | 开标时间 | 2015年09月01日 | ||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九江市芙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05元 | ||||
建造师姓名 | 唐永红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02元 | ||||
建造师姓名 | 张世烈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市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 | 房屋建筑工程二级 | ||||
投标报价 | ********.75元 | ||||
建造师姓名 | 谭朝华 | 注册证书注册号 | ******** | ||
建造师等级 | 建筑工程二级 | 注册专业 |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 98 | ||||
通过资审的家数 | 9 |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 0 | ||
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时申报的业绩情况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九江市芙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市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申报的业绩 | / | ||||
投标文件被判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废标原因及其依据 | |||||
单位名称 | 万安县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江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废标原因 | 万安县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为临时执业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江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造师为临时执业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认定依据 | 万安县吉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恒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分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
技术标得分 | 商务标得分 | ||||
中标价中的暂定费用明细等 | |||||
暂定金额 | |||||
暂估价 | |||||
其他暂定费 | |||||
合计 | |||||
投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的承诺内容 | |||||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九江市芙蓉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 ||||
承诺内容 | (1) 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3)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4)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 对以上承诺内容,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不利于中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江西盛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1) 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3)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4)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 对以上承诺内容,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不利于中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 新余市顺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承诺内容 | (1) 企业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2)企业和拟派建造师从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3)企业和拟派建造师自2012年1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4)拟派建造师本人目前无在建工程,无一人多岗现象,即无在其他项目中担任或兼任建造师. 对以上承诺内容,一经发现承诺失实将不利于中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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