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1.1 | 评标委员会 | 评标委员会组成人数:5人以上单数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2.1.1 | 形式 评审 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章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2.1.2 | 资格 评审 标准 | 营业范围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生产能力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财务能力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质量保证能力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供货业绩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招标公告”规定 |
2.1.3 | 商务 评审 标准 | 营业执照 | 有效 |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报价表、物资描述表、成本分析表 | 全面 |
投标有效期 | 90日 |
投标保证金 | 有回单且足额,在我公司有债务的需书面说明,内部单位必须出具行政保函 |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 近两年的报告 |
供货业绩及证明 | 要求合同、中标通知书,近2年的业绩,越多得分越高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 合理、可靠、保供 |
2.1.4 | 技术 评审 标准 | 投标物资规格型号 | 符合要求 |
投标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 提供了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检验报告 |
生产组织供应能力 | 符合要求 |
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 | 有相关性能指标的说明、原材料相关质量资料 |
生产和检验设备 | 满足生产能力要求,且提供设备厂房清晰的图片 |
产品质量保证能力 | 提供了切实可行的生产质量保证措施 |
2.1.5 | 投标报价评 审标准 | 评标价的评定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3.1.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 6 分 评标价: 80 分 其他: 14 分 |
3.1.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经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函文字报价即为评标价。 (2)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 将最低评标价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
3.1.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3.2.1 (1) | 组织供应、运输、售后服务方案(A) | 6 分 | 供应方案 | 2 分 | 加工时间、投入的资源、保供承诺等说明 |
运输方案 | 2 分 | 运输距离、运输方式、方案 |
售后服务方案 | 2 分 | 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应急问题预案说明 |
3.2.2 (2) | 评标价(B) | 8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1。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 |
3.3.3 (3) | 其他因素(C) | 财务能力、履约信誉 | 4 分 | a、注册资金满足1000万元得0.5分,每增加1000万元+0.1分,注册资金累计不超过1分;b、有近两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表,1分/年度,累计2分;c、有企业信用等级证明得0.5分;d、银行资信证明得0.5分; |
合同业绩 | 4 分 | 近三年的同类型产品的合作业绩(合同为证明文件),二航局内合作业绩每个0.8分、中交系统内除二航局外其他单位业绩每个0.6分、中交系统外业绩每个0.4分,满分4分。 |
证照资料 | 3 分 | 质量管理认证(0.5分)、环境管理认证(0.5分)、职业健康安全认证(0.5分)、产品检测报告(0.5分)、质量合格证明(0.5分),根据提供证照给分,满分3分。 |
综合评价 | 3 分 | 评委通过其他途径了解或者根据投标文件自行给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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