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项目名称: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二、成交信息

第1包供应商名称:安徽紫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零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00元)

第2包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树果药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心电图仪

20

2

心电监护仪

120

3

除颤仪

5

4

电子血压计

100

5

血糖检测仪

50

6

电子测温枪

200

7

输液泵

100

8

台式电脑

8

9

打印机

8

第二包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1

有创呼吸机

10

2

纤维支气管镜

1

3

血气分析仪

2

4

便携式彩超

2

、评审专家(询价采购人员)名单

刘和凤、江永惠、孔令月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肥西县中医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中医院设备科,联系电话:157*****3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中医院

地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05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登东

电话:157*****339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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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童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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