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名称:肥西县中医院童岗亚定点医院医疗救治设备采购
二、成交信息
第1包供应商名称:安徽紫兴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零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小写:¥*******.00元)
第2包供应商名称:合肥市树果药业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贰佰叁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00元)
三、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心电图仪 | 20 | |
2 | 心电监护仪 | 120 | |
3 | 除颤仪 | 5 | |
4 | 电子血压计 | 100 | |
5 | 血糖检测仪 | 50 | |
6 | 电子测温枪 | 200 | |
7 | 输液泵 | 100 | |
8 | 台式电脑 | 8 | |
9 | 打印机 | 8 |
第二包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有创呼吸机 | 10 | |
2 | 纤维支气管镜 | 1 | |
3 | 血气分析仪 | 2 | |
4 | 便携式彩超 | 2 |
四、评审专家(询价采购人员)名单
刘和凤、江永惠、孔令月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向肥西县中医院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肥西县中医院设备科,联系电话:157*****339。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肥西县中医院
地址:肥西县
联系方式:055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登东
电话:157*****339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标签: 童岗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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