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候选人公示
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 | 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候选人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800********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4-27 00:00: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800********0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5-04 23:59: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3-04-26 17:56:29 | |||||||||
公示发布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茂名市)门户网站 | |||||||||
公示源URL | ******/jygg" target="_blank">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index.html#/******/jygg |
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定标结果公示 进场编号:******* | ||||||
招标单位 | 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工程名称 | 茂名市中心城区(北组团)城市内涝治理项目(一期)勘察设计 | |||||
工程建设规模 | 该项目建设范围主要涉及低埒河,官山一至三路,官渡一路,文明北路,高山铁路桥底等易涝点、彭村电排站引水渠。其中项目建设内容为:①低埒河河道引流工程,起始点位于栈桌酒店东南侧低埒河岸边,终止点位于茂南区人民医院西侧小东江岸边,新建排水涵(6*2米)排水行泄通道长1679米,含路面的拆除、开挖、回填、修复、基坑支护等工程;②官山一二、三路行泄通道建设工程,起始点位于官山三路与文明北路交叉口,终止点位于江东中路新湖公园西门前,新建地下行泄通道长 2566米,共中官山三路段新建地下行泄通道(3*2米)长715米,官山二路段新建地下行泄通道(4*2米)长630米,官山一路段新建地下行池通道(6*2米)长912米,江东中路段新建地下行泄通道(6*2米)长309米,含路面的拆除、开挖、回填、修复、基坑支护等工程;③官渡一路排水改造工程,起始点位于官渡派出所西北侧官渡一路处,终止点位于官渡桥东南侧小东江岸边,新建排水涵 (4*2 米)排水行泄通道长 571 米(合路面的拆除、开挖、回填、修复、基坑支护等工程),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占地 100平方米),④文明北路易涝点治理工程,新建地下行泄通道(DN1500mm 管)长664 米,清淤疏通现状DN800 管道;⑤高山铁路桥底易涝点治理工程,新建地下行泄通道(2*1 米)长161 米,起始点位于高山路与高山东街交叉口,终止点位于高山东街,新建一体化雨水泵站,含路面的拆除、开挖、回填、修复、基坑支护等工程:⑥彭村电排站引水渠衬砌工程,起始点位于彭村湖西侧,终止点位于茂名市茂南区彭村电排闸,渠道清淤840米,新建明渠清淤 270 米,M10 砌石挡墙 1680米,重建机耕桥2座,新建重力式砼挡墙105米,砼路面修复350 米,改建渠道衬砌 30 米,新建浮简栏污栅 70米,施工临时道路1340米,置换土地约4亩:⑦小东江两侧闸口改造工程,起始点位于钟鼓桥,终止点位于高山桥,维修泵站闸门及拍门约39个。 | |||||
定标候选人名单 (无排序)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
(主)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
中北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
招标类别 | 勘察设计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开标、评标时间 | 2023年4月11日 | 定标时间 | 2023年4月26日 | |||
定标方法 | 票决定标法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单位名称 | 定标票决得分 | 投标报价(万元)及下浮率 | 项目经理 | 负责人证书号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主)广东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广东省岩土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 35 | *******.32/ 22.36% | 邹水明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中国华西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 | 26 | *******.43/ 21.39% | 苏锦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西交通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23 | *******.66/ 23.18% | 潘荣茂 | ||
公示时间 | 2023年 | |||||
招标单位(盖章) 2023年 4月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联系人:朱先生 电话:0668-*******
联系地址: 茂名市西粤南路83号市住建局办公楼八楼 |
标签: 内涝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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