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设计中标公告

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设计中标公告

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设计中标公告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就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定标,现就本次招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设计

招标编号:巩财代【2015】73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工程地点:焦桐高速南出口以北,省道237东侧;

项目概况:巩义市城乡客运总站拟建设成为一级客运站,总占地面积约50亩,配套有站前广场、停车场、站务用房、行政用房、生产附属设施、服务设施、车辆维修设施、加油加气站等;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室外工程、景观照明、智能化、消防等全部专业工程建筑设计;

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015年8月10日在《》、《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巩义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了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2015年9月6日

评标地点: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1308D会议室

评委会人员名单:杜秀梅、赵海峰、余志冲、张慧凝、赵玉琪

五、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名称: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中标单位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文化北路298号

项目中标金额:24.1/㎡

设计周期承诺:110日历天

六、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巩义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交通路26号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13楼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 电话:****-********

传真:****-********

如有关当事人对本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谨对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表示感谢!

2015年9月6日144*****91740082-144*****91779966.pdf" target="CMSFILEINCONTENT" ignore="1">[点击下载]


标签: 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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