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23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一键归档服务,中间柜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珍、李鲲、任东、刘玉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3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王玉珍,李鲲,任东,刘玉广,赵丽君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昌县馨苑家园35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有恒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