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结果公告

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结果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结果公告 有效期:2023-04-27 至 2023-04-28
撰写单位: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撰写人:崔莹莹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10号东北世贸广场i区(新地中心1号楼)13层(电梯楼层16层)01A单元

中标(成交)金额:1,233,6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服务类

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材料电子化扫描服务,一键归档服务,中间柜管理服务

服务要求: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执行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我公司服务的核心价值观是:“成就用户就是成就自己”。坚持奉行“开放、专注、创新、口碑”的企业文化,长久以来一直在探索信息技术服务的高效性、科学性,尤其是重点关注各岗位工作流程之间的接口与协调,为了使本项目高效、高质量的运行,确保为院方服务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玉珍、李鲲、任东、刘玉广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依据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计委下发的“[2002]1980号”文件。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9,369.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评审专家名单:王玉珍,李鲲,任东,刘玉广,赵丽君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新兴街一段24号              

联系方式:04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建昌县馨苑家园35号楼-2号门市           

联系方式:04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有恒           

电 话:0429-*******

十、附件

采购文件:招标文件.docx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绥中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之全流程集约化服务

供应商名称:辽宁速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关联计划
附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电子卷宗 随案同步 集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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