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县城关镇天河流域棚户区佘家湾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郧西县城关镇天河流域棚户区佘家湾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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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西县城关镇天河流域棚户区佘家湾安置小区建设工程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HBZX-2023-0406)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郧西县城关镇天河流域棚户区佘家湾安置小区建设工程:
中标人:湖北兴郧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180.509095万元
二其他:
一招标概况
湖北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那西县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就那西县城关镇天
河流域棚户区佘家湾安置小区建设工程项目编号:HBZX-2023-0406)进行了开标,并于2023
年4月27日完成了评标工作。经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并经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
予以公示: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湖北兴那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509095万元,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10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天晏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659万元,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方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80.7万元,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4月30日北京时间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
提出。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书面异议书。
异议函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明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函应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本人签字,并附有
效身份证明。异议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具体事项,异议人应当按
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异议有效期限内提交,未按要求提供材料的异议书一律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书面异议后3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异议人,但答复的
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
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五中标结果
经磋商小组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为:湖北兴那建设有限公司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那西县政府采购办。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郧西县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郧西县建投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夏先生

话:1554995131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中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那西县城关镇五龙河大道51号202室
联系人:小马

话:1827231116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小区建设 棚户区 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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