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单位:
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是经上海市科委批准、国家科技部备案,本市唯一的此类奖项,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提名奖若干,每年评选一次。优秀项目评出后,主办方举行颁奖大会,市领导和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颁奖,市主流媒体作宣传报道,同时精选典型案例,编辑出版,扩大影响。
一、评选条件
被评选的项目应是在本市产学研合作中取得优异成果的项目。
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的技术先进;
(二)项目的产学研合作特征明显;
(三)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突出。
二、推荐、申报方式
本评选采用推荐、申报方式。推荐系指各项目主体单位归属的上级单位的择优选送;申报系指项目主体单位或被上级单位推荐的项目主体单位的具体申报。
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以下简称“科促会”)会员企业可直接申报。
三、推荐、申报资格
(一)项目主体。
1、被推荐、申报项目的单位必须是在本市注册的企业、高校或科研院所。高校申报的主要合作企业中至少有一家在本市注册。
2、申报时须经合作方同意。
3、每个主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二)项目时限。推荐或申报的项目必须是近五年之内立项并实施的项目。
(三)信用要求。推荐或申报的项目主体单位及合作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推荐、申报步骤
(一)通知发布。本通知主要通过科促会www.tt91.com网站、公众号、解放日报、科技报等媒体及相关上级单位等渠道发布。
(二)意向告知。拟申报单位,应于4月14日前向科促会反馈申报意向。
(三)申报培训。对提出申报意向的单位,科促会将于4月19日至25日,分批集中培训,详细告知申报手续、要点等。
(四)正式申报。申报单位可进入科促会网站的“产学研奖”栏目,填报申报表,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五)主办方预审。科促会对申报项目作初步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科促会网站等方式告知具体申报单位。
(六)提交书面材料。预审合格的申报项目,提交书面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式三份)。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加盖公章。
(七)评审与公示。科促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评审,10月下旬在科促会网站上公布评审结果,公示七天。
(八)项目审定。11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及评选等级予以审定。
(九)大会颁奖。11月中下旬,召开颁奖大会,宣布获奖项目。
联系人:肖嫣然
电话:021-********
科学技术管理处
2023年4月10日
附件
1.关于开展2023年度“上海产学研合作优秀项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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