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改造项目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改造项目
品目

工程/装修工程,货物/家具用具/柜类/木质柜类

采购单位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建阳区公告时间2023年04月28日15:1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叶贵忠、吴晓刚、徐斌
总成交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项目联系电话0599-*******
采购单位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建阳区嘉禾北路56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女士、0599-*******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平市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8-210)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何、0599-*******

一、项目编号:FJHL[2023]JY001号(招标文件编号:FJHL[2023]JY001号)

二、项目名称: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改造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平市建阳区宸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平市建阳区朱熹大道501号建瓯街33栋103号店

中标(成交)金额:39.******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货物名称货物品牌货物型号货物数量货物单价(元)
1南平市建阳区宸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建阳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改造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投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贵忠、吴晓刚、徐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据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l980号文件规定计费标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含增值税)。中标人应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①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计算;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0% ;本次代理服务费:5990元。②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阳分公司;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阳支行银行;账号:192*****01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建阳区嘉禾北路566号        

联系方式:周女士、05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平市建阳区万达广场42号楼二楼(208-210)店            

联系方式:小何、05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何

电 话:  0599-*******

 
,建阳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办公室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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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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