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3年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ZP2023CG0417
二、项目名称:2023年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市广电新视界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市三山区龙湖新城南4号楼第五层
成交金额:29万元/年 按实结算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3年芜湖市中医医院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通过电视台、报纸、官方微信公众号、APP客户端等全媒体平台,执行媒体刊发、活动策划执行、视频录制制作等服务。 服务要求:在保证科学严谨的前提下,采用各种模式、媒介、形式提供宣传服务 服务时间:2年 服务标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并贯彻甲方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服务细则。 |
5、评审专家名单:徐雪琴、方君、齐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如成交价低于100万,则代理费=中标价×1.2%;(2)如代理费计算低于3000元的按3000元支付。
收费金额:348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二)成交供应商业绩:无
(三)被否决单位及原因:无
(四)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芜湖市中医医院
地址:芜湖市九华南路430号
联系方式:05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泽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芜湖市湾沚区世纪华庭
联系方式:139*****519、186*****5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殷继宇
4.质疑联系方式:186*****550
5.投诉联系方式:0553-*******
标签: 媒体宣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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