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3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荐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关于对2023年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推荐项目遴选结果的公示
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江苏省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3〕5号)文件精神,经项目负责人申报、学院推荐、部门评审,拟推荐音乐与舞蹈学院“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山大鼓”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4月27日—4月30日。
如有异议,请向校团委反映。
联系人:周圆
电话:025-********
共青团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27日
标签: 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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