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土资规〔2017〕1号)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浙江钦堂钙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审查“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与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开发科联系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1-********
附件:01-1浙江钦堂钙业有限公司大理岩矿矿山恢复治理与复垦方案评审意见.pdf
建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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