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一标段)

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一标段)

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3-******-*****

二、项目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1包

供应商名称:安达人和(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村二区49号楼二层201室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2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孝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创客小镇社区配套商业楼17#楼二层242室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3包

供应商名称:辽宁维森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古塔区锦州市古塔区汉口街中融国际1-15号、1-16号、1-17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4包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汀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皇姑区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辉山路4号68栋65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5包

供应商名称:北京积善之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市辖区朝阳区安贞里二区11号楼1层11-1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6包

供应商名称:锦州双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凌河区锦州市凌河区北京路五段14-69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7包

供应商名称:锦州天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太和区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福兴花苑16-37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8包

供应商名称:山东特瑞斯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庆云县山东省德州市庆云县徐园子乡人民政府西偏楼B-3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9包

供应商名称:德澜(沈阳)医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6号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10包

供应商名称:江苏安康通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南京市玄武区太平北路106号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4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1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1.老年人家庭环境评估。在实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由承接机构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签订改造协议。 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承接机构根据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配备适老化设施、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置信息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承接机构依据《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按照《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服务指导目录》制定改造方案并开展建设工作,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配置护理床、地面防滑处理、房门无障碍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扶手或抓杆安装、浴凳配置、地面高差处理、坐便器改造、物理环境改造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据网关、语音或视频互联、紧急呼救、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生命体征监护、跌倒感应雷达、电子围栏、红外人体感应、睡眠检测、门磁感应、尿湿感应、智能药箱等。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建设项目分必选项目和可选项目,具体分类将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承接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和老年人或家属改造意愿实施改造,不得过度改造造成资源浪费。 3.信息化服务。承建机构所配置智能设备应及时与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市平台运营单位组建服务团队,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信息化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分为两个部分: 1.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补贴,已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在家庭床位建设中同一改造内容不再重复改造。 2.信息化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含设备及三年信息通讯费用),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信息化建设补贴。 (注:以上费用包含家庭养老床位所有费用。)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2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服务范围及服务地点:锦州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民政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民政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试行)》等文件精神及工作部署,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需求,加快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锦州市将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建设4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三)服务实施内容 1.老年人家庭环境评估。在实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由承接机构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签订改造协议。 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承接机构根据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配备适老化设施、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置信息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承接机构依据《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按照《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服务指导目录》制定改造方案并开展建设工作,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配置护理床、地面防滑处理、房门无障碍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扶手或抓杆安装、浴凳配置、地面高差处理、坐便器改造、物理环境改造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据网关、语音或视频互联、紧急呼救、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生命体征监护、跌倒感应雷达、电子围栏、红外人体感应、睡眠检测、门磁感应、尿湿感应、智能药箱等。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建设项目分必选项目和可选项目,具体分类将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承接机构应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和老年人或家属改造意愿实施改造,不得过度改造造成资源浪费。 3.信息化服务。承建机构所配置智能设备应及时与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市平台运营单位组建服务团队,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信息化服务。 (四)补助标准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分为两个部分: 1.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补贴,已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在家庭床位建设中同一改造内容不再重复改造。 2.信息化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含设备及三年信息通讯费用),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信息化建设补贴。 (注:以上费用包含家庭养老床位所有费用。)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3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 (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对锦州市具有本市户籍且60周岁以上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

服务要求:让甲方与老人双方都满意。适老化及智能化改造不得过度,满足适老化改造相应标准。随时向市养老服务信息系统提交技术支持,协助将所有智能设备接入市级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传送设备实时数据、报警信息、预警信息。保证拥有一套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良好的售后服务承诺。

服务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要坚持“以老年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从老年人的视角出发,切身感受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从而设计出适应老年人生理以及心理需求的建筑及室内空间环境,最大限度帮助这些随着年龄衰老出现身体机能衰退,甚至是功能障碍的老年人,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提供尽可能的方便。通过建设家庭养老床位,安装智能化终端设备为纽带,呼叫中心24小时监护被服务对象,出现异常和应急需求服务,提供及时响应,避免意外事件的发生。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4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时间:详见响应文件

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5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锦州市范围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锦州市将面向全市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家庭生活环境和设施进行适老化、智能化改造,建设4000张家庭养老床位,不断提升老年人居家养老生活品质。

服务要求:(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60周岁以上的,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 2.老年人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服务对象应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3.重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二)服务实施内容 1.老年人家庭环境评估。在实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签订改造协议。 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根据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配备适老化设施、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置信息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依据《关于加快实施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指导意见》(民发〔2020〕86号),按照《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适老化改造项目及老年用品配置清单》、《锦州市家庭养老床位信息化建设项目及服务指导目录》制定改造方案并开展建设工作,适老化改造项目,包括:配置护理床、地面防滑处理、房门无障碍改造、卧室改造、如厕洗浴设备改造、扶手或抓杆安装、浴凳配置、地面高差处理、坐便器改造、物理环境改造等;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据网关、语音或视频互联、紧急呼救、烟感报警、燃气报警、浸没报警、健康情况数字化管理、生命体征监护、跌倒感应雷达、电子围栏、红外人体感应、睡眠检测、门磁感应、尿湿感应、智能药箱等。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建设项目分必选项目和可选项目,具体分类将在招标文件中进行明确。根据老年人失能情况和老年人或家属改造意愿实施改造,不得过度改造造成资源浪费。 3.信息化服务。所配置智能设备应及时与市级养老服务管理平台进行数据对接,市平台运营单位组建服务团队,通过信息化方式,为服务对象提供主动关爱、健康监测、虚弱干预、应急救助联络等信息化服务。

服务时间: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家庭养老床位建设补贴分为两个部分: 1.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补贴,已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在家庭床位建设中同一改造内容不再重复改造。 2.信息化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含设备及三年信息通讯费用),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信息化建设补贴。 (注:以上费用包含家庭养老床位所有费用。)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6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6包(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所包含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需求标准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7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包号:007包(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采购需求所包含的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达到采购人的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达到采购需求标准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8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见投标文件

服务要求:见投标文件

服务时间:见投标文件

服务标准:见投标文件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9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 (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10包

服务类

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 (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方面条件: 1.具有本市户籍且60周岁以上的,居住在本市范围内的特困分散供养、低保、低收入家庭中经评估为失能、部分失能的老年人。 2.老年人有相对固定的家庭住所且具备一定的居家照料条件,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建床的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建床的住房应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至少三年内未纳入当地拆迁改造规划。服务对象应自愿接受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或)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本人或其监护人须与相关服务机构签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权利。 3.重度失能的居家老年人,应有共同居住且相对固定的家庭照护者(如亲属或其他照料人)。

服务要求:1.老年人家庭环境评估。在实施老年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前,由承接机构对服务对象家庭环境进行评估,按照“一户一案”要求,制定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方案,并签订改造协议。 2.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承接机构根据第三方监理服务机构审核通过的建设方案和协议,对老年人家庭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和信息化建设,配备适老化设施、提供必要的居家环境改造、配置信息化设备,使居家环境基本满足失能及部分失能老年人居家养老安全需求和服务条件。

服务时间:一年,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任务。

服务标准:1.适老化改造补贴。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适老化改造补贴,已完成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在家庭床位建设中同一改造内容不再重复改造。 2.信息化建设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每户最高3000元(含设备及三年信息通讯费用),费用由中央专项资金承担。每个老年人家庭只可享受1次信息化建设补贴。 (注:以上费用包含家庭养老床位所有费用。)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广云、张韬、贾雅静、曾月、李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2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3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3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4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4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5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5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6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6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7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7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8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8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09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09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包组编号:010

包组名称:锦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服务项目)010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锦州市民政局            

地址:市府东路宝地城B区1-1号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04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盛先生           

电 话:0416-*******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5月4日

锦州市直政府采购中心 签于 2023/05/04 15:31:56

标签: 养老服务 提升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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