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
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
项目名称: | 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 | ||
项目法人: | 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 项目地址: | 巢湖市 |
立项批文名称: |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 | 项目审批单位: |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监督部门: | 巢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4-13 07:56:48 |
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巢湖市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的通知(巢政办秘〔2023〕10号)
1.4 招标人: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1.5 项目业主: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3AMMBZ*****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MMBZ*****
2.5 建设地点:巢湖市
2.6 建设规模: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为巢湖市2023年政府投资计划项目,道路长约2700米,宽60米,为城市主干路,工程内容为对损坏路面进行大修、桥梁维修、排水管网维修改造、交通工程改造、绿化提升等。
2.7 项目投资估算:4996万元
2.8 设计服务期限:(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含文本、图册、电子文件等);(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履约验收完成止。
2.9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该项目设计以及为完成设计工作所涉及全部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书、可研、方案、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勘察、道路检测、测量、物探以及相关专项评价(含水土保持报告、交通安全评价报告、涉铁专项设计、地下综合管线方案等)。各阶段专项审查以及设计文件审查期间、施工招标期间、施工期间、竣工验收及后续评价等各阶段的服务工作;方案论证和咨询等技术服务;专家评审等所有工作,详见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其他:本招标项目概算:165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之一:
(1)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2)市政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工程勘察资质之一:
(1)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
(2) 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3) 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具备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不少于3000万元的市政道路工程设计业绩(设计内容须含排水、道路)或城市主干路大中修或改造设计业绩。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道桥关相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3.6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2)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获取和投标保证金的递交等工作。
3.8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4月14日至开标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无需支付。
(4)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4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3年5月4日0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1号开标室(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标人: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巢湖市
邮编:******
联系人:杨训娟
电话:0551-********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东塘路82号
邮编:******
联系人:韩乐娜
电话:0551-********
8.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
地 址:太湖山路市党校原办公楼,阳光花园小区大门对面
电 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及缴费,责任自负。
9.2 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9.3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开标时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上开标大厅”(bjm.hfztb.cn)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操作流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工作,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或操作不当造成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等情况,责任自负。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工商银行 | |
户名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巢湖支行 |
徽商银行 | |
户名 | 巢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账号 | |
开户银行 | 徽商银行巢湖支行 |
0天0小时3分24秒
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
项目编号:2023AMMBZ*****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4日
开标日期:2023年05月04日
巢湖市湖光路(西坝路-长江西路)改造工程设计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与合肥巢湖城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9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叁拾陆万元整 (¥:*******.00元)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1)设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提交全部成果文件(含文本、图册、电子文件等);(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所有项目履约验收完成止。
项目负责人: 魏永
投标人业绩、项目负责人业绩: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工程服务
招标人名称:巢湖市市政管理处
地址:巢湖市
联系人:杨训娟
联系方式:055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巢湖市东塘路82号
项目负责人:韩乐娜
联系电话:0551-********
公示期: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巢湖市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科提出投诉,投诉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联系人:耿科长,联系电话:0551-********。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巢湖市清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0天0小时3分37秒
标签: 改造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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