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浙南红都共同富裕项目(二期)—南雁镇溪南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配套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平阳县浙南红都共同富裕项目(二期)—南雁镇溪南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配套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平阳县浙南红都共同富裕项目(二期)—南雁镇溪南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配套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发包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1、发包单位: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平阳县浙南红都共同富裕项目(二期)—南雁镇溪南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配套提升项目初步设计

3、工程地点:平阳县境内

4、工程概况:溪南村沿河民房檐廊建设600平方米,建筑立面改造4300平方米,建筑修缮110平方米。 景观龙鳞坝建设一项,景观龙鳞坝周边绿化提升一项,休憩木平台150平方米,服务中心配套室内装饰260平方米。 林下景观栈道175米,树屋8个,林下空间绿化提升一项。 露营基地木平台245平方米,景观游步道1180平方米,小景墙2个,景观小门头2个,露营地绿化提升1项。 溪边景观长廊共2530平方米,其中,宋韵长廊1382平方米,宋韵景观亭1148平方米。 观景平台共5921平方米,其中,观景木平台1485平方米,观景平台铺装4436平方米。 溪边文化宣传栏200平方米,牌坊1座。 十八进士洞至仙姑广场游步道铺装2000平方米,景观小桥1座。总投资3554万元,工程费用3250万元。

5、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溪南民宿提升、沿线民房外立面改造、溪南村景观堰坝工程、户外露营基地工程、十八进士洞至仙姑广场游步道、溪边景观长廊,原建筑外立面改造提升、建筑修缮、景观绿化及附属工程等,本项目涉及的全部内容的方案设计及深化、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出具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各阶段的报批、会审等服务工作)。

6、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以上时间不包括审批部门审批时间)。

7、设计费最高限价:55万元。

8、发包方式:评定分离

9、本次发包要求发包对象须具备:(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高级职称;并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本单位的社保证明(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10、提交报名所需资料:

(1)单位介绍信、登记表(一式三份);

(2)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及社保证明材料、企业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发放的基本帐户备案资料)、外省单位还需出具《外省勘察设计企业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备案证明》;

(3)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网上资料传达时间及邮箱:

(1)资料传达时间:2023年5月6 日09:00至2023年5月9日17:00前。

(2)邮箱:*********@qq.com,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12、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3日09:30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13、开标时间与地点:

(1)开标时间:2023 年5月23日09:30

(2)开标地点: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平阳县昆阳镇公园路5号二楼会议室)

14、联系方式:

发包单位: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7-********

代理公司:融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姜先生 电话:134*****217

平阳县兴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5月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浙南红都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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