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罨画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崇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罨画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1标段评标结果公示
项目及标段名称 | 崇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罨画池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1标段 | |||||||
项目业主 | 四川中瑞锦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项目业主联系电话 | 028-******** | |||||
招标人 | 四川中瑞锦业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 | |||||
开标地点 | 崇州市分中心 | 开标时间 | ******** - 09:30:00 | |||||
公示期 | **23年05月06日~**23年05月11日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由基本审计费和效益审计费组成,其中: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投标人不再另行报价,中标后即按此标准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3%计取(费率3%为效益审计费最高限价)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第一名 | 四川富源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4%计取.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4%计取. | 90.04 | ||||
第二名 | 四川同创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1%计取.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1%计取. | 84.72 | ||||
第三名 | 中科标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3%计取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3%计取 | 83.04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林德云 | 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 | 建[造]075*****897 | 工程监理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何亚丹 | 一级注册造价师(土建) | 建【造】110*****002819 | 市政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项目负责人 | 王忠林 | 一级注册造价师 | 建【造】112*****001424 | 建筑工程 | 高级工程师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江油市新华石油有限公司 | 金牛公馆 | ******** | ******** | 建筑面积约*****.29平方米 | ********* | / | ||
江油市长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江油市东方明珠建设工程 | ******** | ******** | *****.76平方米 | ********* | / | ||
喜德县审计局 | 喜德县博洛拉达乡博洛村、火普村、洛都村、则巴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等37个项目跟踪审计采购项目 | ******** | 160个村,37个项目区共计785.5公顷德拆迁旧复垦; | ********** | 邹中君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成都市新津花红堰投资有限公司 | 天府农博园农村集体土地流转示范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三标段 | ******** | / | *********.89 | / | |||
成都市兴光华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兴光华租赁用房改建项目跟踪审计(含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服务 | ******** | / | *********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营山县审计局 | 营山县城外西街、正西街、磨子街、东大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10706 | 营山县城外西街、正西街、磨子街、东大街片区老旧小区改造主体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 **0000 | / | |||
册亨县汇森投资有限公司 | 册亨县国家储备林建设(三期)PPP项目全过程跟踪审计 | **2112** | 建设总规模117801.81亩 | **98600 | 何亚丹 | |||
武汉市黄陂区审计局 | 区社会福利院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工程跟踪审计服务 | **210915 | 建筑面积41592平方米 | 893000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大连金普新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 | 殡仪馆守灵室改造项目一期工程 | **211210 | / | 485300.75 | / | |||
炉霍县教育和体育局 | 炉霍县上罗柯马九年贯制学校改建项目 | ****0924 | ****1102 | / | 700000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成都市武侯产业发展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礼仪职中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含竣工结算审核)服务单位 | ****1231 | **221229 | 总建筑面积约161601平方米 | 392876618 | 王忠林 | ||
重庆市地产集团、重庆两江新区土地储备整治中心、重庆两江新区市政园林水利管护中心 | 花沟片区打捆路网道路及配套工程(含金渝公园)EPC总承包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审核 | **210312 | 本EPC总承包项目包含12个单项工程 | 5675696 | 肖建伟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四川智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8%计取// | / | 77.71// | |||||
四川同方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3%计取// | / | 74.27 | |||||
泓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基本审计费按照结算送审金额的1.4‰计取,效益审计费按初审审减金额的2.2%计取// | / | 75.92//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 | 崇州市行政审批局 | 联系电话 | / | ||||
行业主管部门 | 崇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对评标结果的投诉,涉及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受理,涉及评标错误或评标无效的由项目审批部门负责受理。 4.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5.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 |
标签: 有机更新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四川顺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