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的拟受理公示

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的拟受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 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不计入审批时限内)

联系电话:0797-*******

通信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灌婴路1号)

邮 ???编:******

公众可以信函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拟受理日期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电子版(全文链接)

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圩镇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中心卫生院

2023.4.25

6-********-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报告表)?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承诺制)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4月25日-2023年5月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0797-*******

通讯地址: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灌婴路1号)

邮???编:******

项目名称:

赣县区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一期)-沙地镇中心卫生院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圩镇

建设单位:

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中心卫生院

环评机构:

赣州市奥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沙地镇圩镇,地理坐标东经114°49′11.082″,北纬26°6′23.821″,用地面积为3701.57m2,建筑面积4049.10m2,建设74张床位,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一栋综合楼等工程,以及环保工程。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通过对施工现场实行合理化管理,使砂石料统一堆放,水泥应在专门库房堆放,并尽量减少搬运环节;开挖时,对作业面和土堆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湿度,以减少扬尘量,而且开挖的泥土和建筑垃圾要及时运走,以防长期堆放表面干燥而起尘或被雨水冲刷;运输车辆应完好,不应装载过满,并尽量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上的泥土和建筑材料,施工道路和场地应定时洒水压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喷水冲洗轮胎,以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混凝土搅拌应设置在棚内,搅拌时要有喷雾降尘措施;施工现场要设围栏或部分围栏,缩小施工扬尘扩散范围;当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存的砂粉等建筑材料采取遮盖措施。

项目运营期废气产生主要为污水站恶臭、备用发电机废气以及食堂油烟。污水站恶臭通过采用污水处理站地埋式结构设置,同时加盖密封、废水管网设置为封闭管道、定期喷洒生物制剂等措施使恶臭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2001)表2中型标准后经专用烟道排放。

(2)水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依托居民已有的处理设施;道路施工产生的废水,如石料冲洗水等,应在施工四周设置沉淀池进行沉淀处理,上清液回用为抑尘用水。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医疗废水、生活污水、门诊用水和地面冲洗用水。本项目废水近期经院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表2的排放标准后排入周边小溪汇入赣江;远期待污水管网接入后,废水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后排入赣县区沙地镇乡镇污水处理站,尾水最终排入赣江。

(3)声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和各种施工机械运转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取低噪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强化隔声效果、降低设备声级、加强机械设备管理维护,同时加强对运输车辆管理,严禁鸣笛等措施达标排放。

项目营运期选用低噪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安装消声器、基础固定等降噪措施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08)2类标准排放要求,项目正常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较小。

(4)固体废弃物评价结论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是砂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土石方等,基本无毒性,为一般固体废物,只要及时清理清运,并加以利用,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对环境产生影响较小。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厨余垃圾、隔油池池浮油、一次性输液瓶(袋)和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水处理站污泥和隔油池浮油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次性输液瓶(袋)定期委托有此类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情况:


标签: 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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