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中标
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中标
项目名称: | 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 | ||
项目法人: | 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 | 项目地址: | 庐江县矾山镇 |
立项批文名称: | 关于同意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 项目审批单位: | 庐江县发展改革委 |
监督部门: | 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名称: | 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交易平台: | 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 招标项目见证时间: | 2023-04-13 08:39:03 |
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庐江独立工矿区(矾山镇)尾矿闭库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的复函》(庐发项〔2022〕165号)
1.4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
2.2招标项目编号:2023ANNAZ*****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3ANNAZ*****
2.5建设地点:庐江县矾山镇
2.6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约采购1.1263万吨底泥固化材料,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图纸。
2.7合同估算价:约856万元
2.8招标范围:具体工程量见初步设计图纸和货物清单
2.9交货及安装地点:庐江县矾山镇,具体地址由业主指定
2.10交货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买方根据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项目主体工程进度制定供货时间计划,并在相应供货时间计划送施工现场、仓库或指定地点。若卖方逾期不交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
2.12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业绩要求:/
3.3财务要求:/
3.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年4月13日至开标时间。
4.2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与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则须按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完成投标信息的填写。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180*****422。
4.3招标文件价格:免费。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系统名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5月5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东方水岸写字楼4楼5号开标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http://ggzy.hefe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http://ggzy.ah.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8.1招标人
招标人: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邮编:******
联系人:杨主任
电话:138*****332
8.2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
邮编:******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0*****422
8.3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8.4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8.5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塔山路266号(县发改委一楼105室)
电话:0551-********
9.其他事项说明
9.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9.2有任何疑问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00,节假日休息)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10.投标保证金账户(如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形式递交的,请选择以下任何一家银行递交即可):
中国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175*****7264
开户行地址:中国银行庐江支行
建设银行
收款人名称:庐江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收款人账号:623*****300********
开户行地址:建设银行庐江黄山路支行
0天2小时9分10秒
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
项目编号:2023ANNAZ*****
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04月13日
开标(采购)日期:2023年05月05日
标段(包)名称: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库区滩面整治底泥固化材料货物采购
标段(包)编号:2023ANNAZ*****
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中标(成交)候选人名称:安徽皖科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新街
投标报价:捌佰贰拾捌万玖仟伍佰陆拾捌圆整(¥:*******.00元)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由买方根据庐江独立工矿区尾矿闭库及矿区居民避险搬迁工程(四期)项目主体工程进度制定供货时间计划,并在相应供货时间计划送施工现场、仓库或指定地点。若卖方逾期不交货,买方有权终止合同履行,由此发生的相关损失由卖方全额承担。
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
备注说明:中标候选人信息及评标情况一览表详见附件。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招标人需求。
招标人名称:庐江县矾山镇人民政府、庐江县乡村振兴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矾山镇和谐大道1号、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晨光路17号
联系人:杨主任
联系方式:138*****33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振兴路1499号
联系人:孙工
电 话:180*****422
公示期:2023年05月05日至2023年05月08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中应明确提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与理由。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庐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0551-********。【项目地点在合肥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在地招标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宏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5日
0天2小时54分8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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