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成交公告

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成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
品目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采购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福建省公告时间2023年05月05日18:44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林航、潘师铨、龚祖山(采购人代表)
总成交金额¥3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袁扬
项目联系电话0591-********
采购单位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龚先生0591-********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淑芬、袁扬0591-********
附件:
附件1中小企业声明函-新媒.jpg

一、项目编号:SDZB[CS]*******(招标文件编号:SDZB[CS]*******

二、项目名称: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新媒(福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临江街道朝阳路167号福晟朝阳A区6#楼二层104室

中标(成交)金额:37.******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供应商名称服务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新媒(福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福建法院司法融媒体中心新媒体服务对新媒体运营过程中用户咨询、投诉、评论、私信、转发、负面信息等应于事件发生起2小时之内反馈并在24小时之内妥善处置完毕。遇到难以处理的问题应及时与省法院沟通,配合省法院解决问题。等。重要宣传节点,采用H5、视频快闪等方式进行微信推文制作和发布,每月不少于3条。等。1年协助制作直播访谈、情景剧、VOLG、MG动画、抖音等视频作品,全年视频原创作品不少于8条,每条视频片长2到3分钟。等。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航、潘师铨、龚祖山(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不足4000元按4000元收取)。开户名: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城北支行 账号:350*****000*********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标准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均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符合性要求对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经磋商小组评议,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情况均符合要求。

3、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情况:无。

4、成交日期:2023年05月05日(项目编号:SDZB[CS]*******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58号        

联系方式:龚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秀山路245号索高广场2号楼2层203单元            

联系方式:杨淑芬、袁扬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袁扬

电 话:  0591-********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新媒体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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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顺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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