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四川省隆昌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品牌宣传项目(2)(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隆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四川省隆昌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品牌宣传项目(2)(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隆昌美锦广告有限公司 | 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上丰路52号 | 493,500.00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隆昌美锦广告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广告服务 | 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品牌宣传服务 | 制作1块园区大型户外广告牌(内江荣昌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2块粮食安全大型宣传标语(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饭碗主要装中国粮);制作乡村振兴宣传展板不少于30块;“三池两坝”宣传栏1个。 | 1、采购清单列举的广告物料内容,包含设计、制作、运输、安装及后期维护及拆除费用。2、在本项目的服务期限内(1年),采购人因实际广告服务需要,需采购清单外的广告,结算单价按相关部门出具的市场参考价为依据,无相关部门出具的由采购人认质认价。3、供应商需要在执行每项采购内容约定的时间内(60天)完成相应设计、制作、加工、宣传和发布等内容,并经采购人签字确认后才能完成制作。4、供应商应保证采购人临时性的特殊需求,如临时增加、临时更换安装或送货地点、临时要求提前或延后等需求。 |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人指定的采购内容 | 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成品、与服务相关的材料需符合现行的强制性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 493,500.00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及合理利润原则向成交供应商定额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1.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供应商质疑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176*****810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成渝中路37号(利民幼儿园楼上)
2、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隆昌市财政局。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832-*******
地址:隆昌市金鹅街道滨江路3段64号
名称:隆昌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昌市新华街三段91号
联系方式:0832-*******
名称:四川洪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隆昌市金鹅镇成渝中路37号
联系方式:0832-*******
项目联系人:高女士
电话:0832-*******
四川洪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0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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