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公告结果公示

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公告结果公示

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

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评审公示


项目名称: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公告

项目编号:202*****233******

本项目通过网上公开询比,经采购人确认,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最终供应商: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

2、项目概况:

(1)采购背景:公司新增几款37KW以上国四排放阶段车型据HJ1014-2020 《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要求》,需进行达标自查,申请进行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

(2)采购方式:优质采平台公开询价采购

(3)评审时间、地点:2023年3月18日,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会议室

(4)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优质采《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非道路国四排放PEMS试验项目询价公告》

二、参与非招标采购比价单位信息

前期通过优质采平台发布采购公告,共有3家意向单位参与报价,具体情况如下表1所示。

因1家合作单位首次提交的报价信息,未包括业绩,合作出具报告单位的信息。因此评审人员要求对方进行方案的细化工作。

参与报价单位名单

1 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2 淄博青禾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3 厦门通创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非招标采购评审小组构成

根据采购人单位相关采购制度要求,组成5人评审小组。

四、公示时间:2023年5月6日-5月12日

五、异议方式

1.公示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各相关单位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427-*******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若存在意义材料不完整的,异议事项含有主观臆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的,此类异议材料不予接受。

最终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力工业车辆(盘锦)有限公司

2023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PEMS 非道路 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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